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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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開禧元年十月復置和州馬監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四年兩淮制府貿易北馬五千餘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寶慶四年,兩淮制 府貿易北馬五千餘,而他郡亦往往市馬不輟。」

度宗咸淳 年議和市馬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咸淳末,有紀智立 者獻謀,以為兩淮軍將武官巨室皆畜馬,率三借二, 二借一,一全起,團結隊伍,借助防江,各令飼馬,役夫 自乘之,官優給月錢一年,以半年為約,江面寧,即放 歸。又云:陳巖守招信,團馬至七千,出沒張耀,此其驗 也。臣僚言宜倣祖宗遺意,亟謀和市馬,如出一馬則 免「其某色力役。惟是川、秦之馬,遵陸則崇岡複嶺,盤 回斗絕,舟行則峽江湍急,灘磧險惡,每綱連公私經 費十倍,而人馬俱疲,上則耗國用,下則困州縣,綱兵 所經,甚於寇賊,雖臣僚條奏更迭,終莫得其要領。豈 馬政各因風土之宜,而非東南之利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