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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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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於口賦錢,人增三錢,以補車騎馬。

建元元年,罷苑馬,以賜貧民。

元朔五年以後,大將軍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漢 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後與霍去病兩將軍出塞,閱官 馬及私馬,凡十萬匹,而後入塞者不滿三百匹。 元鼎元年,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 什一。明年,車騎乏馬,縣官錢少,買馬難得,迺著令,令 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壯馬,天下亭亭有 「畜」字馬,歲課息。

征和中,帝下詔深陳既往之悔,修復《馬令》。

宣帝五鳳二年,令郡國「毋斂今年馬口錢。」

臣按:西漢之馬政始末盛衰之故備於此矣。

唐之初起,得突厥馬二千匹,又得隋馬三千於赤岸 澤,徙之隴右。其官領以太僕,其屬有牧監、副監。監有 丞,有主簿、直司、團官、牧尉、排馬、牧長、群頭,有正,有副。 凡群置長一人,十五長置尉一人,歲課功,進排馬。又 有掌閑,調馬習上。

臣按:「監牧」 之制始於此。

尚乘:掌天子之御。左右六閑:一曰飛黃,二曰吉良,三 曰龍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總十有二閑 為二廄,一曰祥麟,二曰「鳳苑」,以繫飼之。其後禁中又 增置飛龍廄。

臣按:此唐一代天子御馬之制。所謂「飛龍廄」 即今御馬監也。

初,用太僕少卿張萬歲領群牧,自貞觀至麟德四十 年間,馬七十萬六千,置八坊岐、豳、涇、寧間,地廣千里: 一曰保樂,二曰甘露,三曰《南普閏》,四曰《北普閏》,五曰 岐陽,六曰太平,七曰宜祿,八曰安定。八坊之田,千二 百三十頃,募民耕之,以給芻秣。八坊之馬為四十八 監,而馬多地狹不能容,又析八監列布河西豐曠之 野。凡馬五千為上監,三千為中監,餘為下監。監皆有 左右,因地為之名。方其時,天下以一縑易一馬。萬歲 掌馬久,恩信行於隴右。

臣按:唐人牧馬置八坊、四十八監,其牧地在岐、豳、涇、寧間,即今陝西鳳翔府及西安之邠州、平涼之涇州、慶陽之寧州。其地也,募民所耕以為芻秣者,其地止於一千二百三十頃,而用其地出以飼七十萬六千匹馬,而馬之直至以一縑易一匹,今其地固在,其中閒田、民所不耕者何止一千二百三十頃而已,本朝於此地立行太僕寺一及苑馬寺一,以司蓄牧。而苑馬之所轄者凡三十監,監皆有馬。然監之立,百年於茲矣,而其馬之蕃盛略不及唐人之一二,豈無其故與?臣考《唐制》,始曰「置八坊岐、豳、涇、寧間,其後又曰其始置四十八監也。」 據隴西、金城、平涼、天水,員廣千里,由京度隴,置八坊為會計都領,其間「善水草腴田皆肄之。」 由此以觀,則其所牧之地又若不專在岐、豳、涇、寧也。蓋跨數州之地,凡其善水草膏腴之田皆以為牧放之所,而又得人以司之,是宜其馬蕃盛至七十萬之多也。今其地固在,然皆齊民耕種納租之地,一旦奪之以為耕牧芻秣之所,其勢有不可者。然當唐之世,民皆不耕田納「租乎?何養馬如此之多也?乞敕有司,循唐人之故跡,由京兆度秦隴以求。」 夫可以放牧之地,必不奪之民,必不虧於官,然後行唐人監牧之政。萬一有可行者,其於馬政不為無助。

後以太僕少卿鮮于匡俗檢校隴右監牧。儀鳳中,以 太僕少卿李思文檢校諸牧監使。後又有群牧都使, 有閑廄使,使皆置副,有判官。又立四使:南使十五,西 使十六,北使七,東使九。其後益置八監於鹽州,三監 於嵐州。

臣按:監牧有使,自儀鳳中李思文始。

元宗開元初,國馬益耗,太常少卿姜晦乃請以空名 告身市馬於六胡州,率三十匹讎一遊擊將軍。

臣按:此後世以《官爵易馬》之始。

元宗以王毛仲領內外閑廄馬,稍稍復始,二十四萬。 至十三年,乃四十三萬。其後突厥款塞,元宗厚撫之, 歲許朔方軍西受降城為互市,以金帛市馬於河東、 朔方左右牧之,既雜胡種,馬乃益壯。天寶後,諸軍戰 馬動以萬計。議者謂「秦、漢以來,唐馬最盛。」

臣按:議者謂「秦漢以來唐之馬最盛,原其所以盛者,蓋以監牧之置得其地而監牧之,官得其人而牧養之有其法也。唐都關中,其地宜馬,我朝都燕、冀,亦是良馬所生之地,然馬之蕃息不及唐之盛者,豈無其地與、其人與?蓋襲用宋人保馬之法牧馬於民,而官之所以牧者徒有其名而政則未嘗舉焉。必欲舉其政,請下戶部查究永樂以來牧馬草場為官民所耕佃者,盡以還官,及所在閒田未經開墾者,亦俾報官,遣官經量,創為牧馬之所,而俾諳練民事臣僚講求其利害以聞。必上有益於國,下無害於民,真有利而無害,然後立為一代經久之制,以為國家安民足兵之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