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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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堅則札長,故五屬而成可也。犀皮可以延百年之久,兕皮可以延二百年之久,合皮可以延三百年之久,皮愈堅者壽愈遠也。然古之合甲者亦罕聞,惟犀兕為常。故《左氏》載華元棄甲之事曰:「犀兕尚多,棄甲則那。」 《荀子》言「楚之人鮫革犀兕以為甲。」 《越語》言「夫差衣水兕之甲億有三千。」 豈犀兕為常歟?則合甲其費倍故也。陳用之曰:「犀甲、兕甲指其物,合甲言其工。」 李嘉會曰:「甲資線以為固,縱甲可壽百年、二百年、三百年,線必不可如是之固。」 蓋言壽者,非言線,言甲耳,線則久而可易也。

「凡為甲」,必先「為容」,然後《制革》。

鄭鍔曰:「為甲必制革以為札。札,葉也。一葉為一札制而裁之,豈可失長短廣狹之度?故必先為容,然後乃裁割之。容謂人之形有長短、小大,制甲將以衣之,必先為之式象。」 趙氏曰:「象式,謂看人形容了,卻自做個樣制,故謂之容。必甲恰好容其身而後可。」

「權其上《旅》」與其下《旅》,而重若一。

賈氏曰:「謂札葉為旅者,必以札眾多,故言旅,旅即眾也。」 鄭司農曰:「上旅謂要以上,下旅謂要以下。」

賈氏曰:上旅謂衣,下旅謂裳。《春秋傳》曰:「棄其甲。」

《裳鄭鍔》曰:「上旅之續札,有七節者,有六節者,有五節者。下旅之續,其節亦然。稱其上旅、下旅之葉,使其重如一,然後被甲者無上下不等之處,於戰便矣。」

以其長為之圍。

毛氏曰:「長言從,圍言廣,從橫而尺數同。假令旅長三尺,合前後之圍亦三尺。」 鄭鍔曰:「上旅言其長也,若夫腰圍之廣,惟取其一旅之長以為之廣,如此則長短廣狹又如一矣。」

凡甲,鍛不摯則不堅,已敝則撓。

《鄭鍔》曰:「鍛者,治皮之名,鍛皮為甲,不可太過,又不可不及。摯謂熟之至也。鍛治不至於熟則不堅,熟之太過至於敝困,則甲必柔而易曲,惟無過不及然後為善。」

凡察《革》之道:

趙氏曰:「此是論察革之節目。蓋衛人者在甲,為甲者在革。革之美惡,由人鍛之善否,察不詳,不知其病,故察革亦有道焉。」 鄭鍔曰:「車之行也,必假於輪之圓;察車者必察其輪,是為得察車之道。甲之制也,必由於革之堅;察甲者必察其革,是為得察甲之道。」 然察車不言察輪,而察甲乃言察革者,蓋輪未成則車不可得而察。察輪言察車,則要其已成然後知也。「甲未制」 ,則革先在所察甲言革,則自其未成必欲知之也。或知之於未成之前,或知之於已然之後,各因其器而致精焉,茲其所以為有道也,故曰:「察革之道。」

眡其鑽空。音孔欲其《惌》,音宛也。

毛氏曰:「凡言眡者,以目視之。」 鄭司農曰:「惌,小孔貌。惌讀為『宛彼北林之宛』。」 鄭鍔曰:「堅革雖鑽之以孔,而孔不寬,故眡其鑽孔。欲其惌惌者,其孔閉而不開也。」

「眡其裡」,欲其易,去聲也。

鄭鍔曰:「鍛革之熟,則革之裡必平易而無敗薉,故眡其裡欲其易。易者,治之精而無薉也。」 與《孟子》以「百畝不易為己憂」 之易同。毛氏曰:「易者,和易而不乖,言札葉之相續,然不相得則必乖而不易。」 陳用之曰:「易謂坦易而明。」

「眡其朕」,欲其直也。

趙氏曰:朕謂《革》之制樣,以其有端倪,朕兆可見也。但鍛煉未成之時,眡之,方可言朕,若鍛成,則形跡顯然,不可言朕矣。苟直而無撓,則其制善而無惡,故下文繼之以制善也。毛氏曰:「裡非不欲直,外非不欲易,凡以相備云爾。」

「《櫜》之」,欲其約也;

鄭鍔曰:「櫜謂甲之衣。制甲已成卷藏於櫜中,則欲其約。約者,縮而小也。弓矢之衣謂之櫜,故《記》曰:『甲若無以前之,則袒櫜奉胄』。與此櫜之欲其約」 同。鄭司農曰:「《春秋傳》曰:『櫜甲而見』。」 子南趙氏曰:「此是鍛得革軟熟,故卷時甚少。如此革密緻而能周,革內更無少生硬處,故下文繼之以周也。」

「舉而眡之」,欲其「豐」也。

毛氏曰:「舉者以手舉之。」 鄭鍔曰:「豐者,侈大之貌。舉甲而視之,則欲其雖小而若大,雖狹而若侈,故曰欲其豐。」 毛氏曰:「櫜而藏則見為不用,故欲約之則小而易制,舉而張則見於臨事,故欲豐之則足以周其身。自非鍛之至、造之精,何能豐約而隨體哉?」

「衣之」欲其無齘。戶界反也。

毛氏曰:「衣者以身被之。」 鄭鍔曰:「齘者,齒之介辦也。齒齘則齟齬不齊,衣甲於身,則欲其甲葉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