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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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盡則有生硬處而不軟,過則傷其力而不強。」 《鬻音》煮膠以水浸,以火燒,水火相得,則體熟而質化。火氣過則焦,水不足則硬,水太過則稀。為弓能如此四者之材,堅固和同,久而不壞,亢旱與陰濕時,皆不傷動。

苟有賤工,必因《角幹》之濕以為之柔。善者在外,動者 在內,雖善於外,必動於內。雖善亦弗可以為良矣。

鄭鍔曰:「賤工因《角幹》之濕以為弓之柔,外見其柔和,似若甚善,然《角幹》之剛弱而易動,以此處內,安能久乎?故雖善於外而必動於內,視之雖善,不足為良弓也。」

凡為弓,方其峻而高其柎,長其畏而薄其敝,宛之無 已應。

李嘉會曰:前說居角利病,此說簫靶厚薄 。鄭鍔曰:「峻者弓之末,亦謂之簫,以其在上而高,故名曰峻 。」 趙氏曰:「弓稍頭要叩弦方而不員,則健而有力;稍頭尖削而不平闊,故謂之峻,言其峻削也。」 鄭鍔曰:「柎者,弓之輔,以其有側骨,故曰柎 。」 趙氏曰:「側骨乃在把處,兩邊撐壓貼住,上下兩隈,把中襯貼處,故謂之柎,言其柎」 固而相依也 。趙氏曰:「畏,尖頭接把處,故引弓時畏分外有力,即上文『挺臂中有柎,故剽』是也。若柎不高而或卑,則接畏處壓不住,弓必無力。畏弓兩彎處。若不長而短,則角縱不用力,反撓向外去,即上文『恆角而短,是謂逆撓。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也。弓彎謂之畏,畏言曲處 』。」 賈氏曰:「敝謂人所握持手」 蔽之處,宜薄為之。

趙氏曰:「柎與敝人,往往不能分別中義,見《柎》」 是。

把中敝又是把中,不應要高又要薄,遂謂柎弓把也。把中總謂之柎敝,即上文「筋欲敝」 之敝。敝筋而施於弓體,厚則起而不相著,故要薄。不知柎敝雖皆把中,然各不同。嘗見今之造弓,把處稍細,把處上下皆堆起。稍高攙接者角面以較量,敝即把處稍細者,柎乃把處兩頭兩側畔。稍高接角畏者,敝則置於正面,故云薄。柎則置於兩側,目側視之,故不言厚而言高。況注分明說柎,把中側骨在兩畔。敝,人所握持處。四者皆是指弓上之名,豈可以筋之敝而引為弓之敝 ?鄭鍔曰:「峻欲方,不欲員;柎欲高,不欲下;隈欲長,不欲短;敝欲薄,不欲厚。」 四者如法,則宛而引之,常應手而來,無時而止,故曰「宛之無已應。」

下柎之弓,末應將興。

鄭康成曰:「末猶簫也,興猶動也,發也 。」 趙氏曰:「柎正當弓之要,惟高之以壯其力,故引之而弓稍不能以撓之。若柎骨太卑下,為之簫方應弦,則柎發動,由柎力弱,撐壓弓隈不住故也。」

「為柎而發」,必動於

趙氏曰:謂接中。若如上為柎太卑,柎既發動,則接中亦發動而不固。蓋接是敝接畏處,柎插在兩傍,雖相襯貼作一柄,其實是兩木湊合成柎,與?相為表裏。柎動則亦動理之必然。以此見「敝自敝」,「柎自柎」,本不同也。

弓而羽,末應將發。

《王昭禹》曰:鳥所以飛揚者,羽有二焉:羽謂兩接中俱動也。兩接中俱應簫,應弦則角幹亦隨之而發作。 趙氏曰:「此段先言峻柎畏敝,至論病處,止說柎一節,全不及峻。畏敝,則所重在柎。柎當弓之要,正是制壓一弓之接處,最要強固。柎壞則其餘都壞,所以特詳言之。」

弓有六材焉,維「幹強之張如流水。」

趙氏曰:此統論弓之成體 。陳用之曰:「五材以幹為依,幹於五材為本。惟幹強之本,足以有制 。」 王昭禹曰:「弓以幹為質,以角附幹而為安,二者之材尢宜謹擇也。夫順流而不逆者莫如水,周運而無端者莫如環,惟幹強之則弓之質堅;張如流水,則弓之體調。質堅則無句弊,體調則無難易,此所以張之則如水之順流也。」

維體防之,引之中參。

鄭康成曰:「體謂內之於檠中,定其體,防深淺所止。」

賈氏曰:「體定於防之後。」 防之者,《鄭》云:「深淺所止。」

若王弧之弓,往體寡,來體多,弛之乃有五寸,張之一尺五寸。《夾庾》之弓,往體多,來體少,弛之一尺五寸,張之五寸。唐大往來若一,弛之一尺,張之亦一尺,是防之深淺所止也 。陳用之曰:「弓有往來之體,體有寡多之辨,良則曲少,敝則句多。方其為體,必因其材勢而防之。防之者,深淺有所止,以防其壞也。引之中參而」 不壞焉,乃適於用。中參,謂張而引之,其中距弦有尺之三焉。夫矢以三尺為度,引弦而滿之,亦不過此,不曰三尺而曰中參云者,以張之一尺為中制張一尺引三之,所以指中而言也 。鄭鍔曰:「凡物相參則為參,弓不論強弱,引之皆以三尺為中。」 中參者,三者相參,常得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