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升飲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出于《司馬》之南,遂適
堂西,釋弓,襲而俟。
〈註〉俟復射。〈疏〉釋曰:「俟復射」者,謂俟第三番射也,
有執爵者。
〈註〉「主人使贊者代弟子酌也。」于既升飲而升自西階,立于序端。
執爵者坐取觶實之,反奠于《豐》上,升飲者如初。
〈註〉每者輒酌,以至于遍。〈疏〉釋曰:云「執爵者坐取觶實之」者,謂初飲訖,反奠于豐上,贊者取此觶實之,反奠于豐上。云「升飲者如初」,已下皆如初,故鄭云每者輒酌,以至于遍也。
三耦卒飲賓、主人。大夫不勝,則不執弓。執爵者取觶, 降洗,升實之,以授于席前。
〈註〉優,尊也。
受觶以適,西階上北面立,飲。
〈註〉《受罰爵》者,不宜自尊別。
卒觶,授執爵者,反就席。大夫飲,則耦不升。
〈註〉「以賓主人」,飲耦在上,「嫌其升。」
「若大夫之耦不勝,則亦執弛弓」,特升飲。
〈註〉尊者!可以孤無能對。
眾賓既飲,射爵者辯,乃徹《豐》與觶。
〈註〉徹猶除也。設豐者反豐于堂西,執爵者反觶于篚。
司馬洗爵,升實之以降,獻獲者于侯。
〈註〉「《鄉人》獲者,賤。」明其主以侯為功,得獻也。〈疏〉釋曰:自此盡「負侯而俟」,論司馬獻獲者之節。
薦脯醢,設折俎,俎與薦皆三祭。
〈註〉「皆三祭」,為其將祭侯也,祭侯三處也。〈疏〉釋曰:「三處」者,下文右與左、中是也。
獲者負侯北面拜受爵,司馬西面拜送爵。
〈註〉負侯,負侯,中也。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其設薦俎,西面,錯以南為上,為受爵于侯,薦之于位,文曰:「再拜受爵。」
獲者執爵,使人執其薦與俎,從之,適右個,設薦、俎。
〈註〉獲者以侯為功,是以獻焉。人,謂主人贊者,上設薦俎者也。為設籩在東,豆在西,俎當其北也。言使設,新之。
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 酒。
〈註〉「為侯祭也。」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
「興適左個」,中亦如之。
〈註〉先祭左個後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也。
左個之西北三步,東面設薦、俎。獲者薦右東面立飲, 不拜既爵。
〈註〉「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餘也。立飲薦右,近司馬,於是司馬北面。
司馬受爵,奠于篚,復位。獲者執其薦,使人執俎從之, 辟,設于乏南。
〈註〉遷設薦俎就乏,明己所得禮也。言「辟之」者,不使當位。辟,舉旌,偃旌也。設于南,右之也。凡他薦俎,皆當其位之前。
獲者負侯而俟。
〈疏〉釋曰:獲者既受獻,負侯而俟,第三番射也。
「司射適階西,釋弓矢,去扑,說決拾,襲,適洗,洗爵,升,實 之以降」,獻釋獲者于其位,少南,薦脯醢折俎,有祭。
〈註〉「不當其位」,辟中。〈疏〉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司射獻釋獲之事。
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釋獲者 就其薦坐,左執爵,祭脯醢,興,取肺,坐祭,遂祭酒,興。司 射之西北面立飲,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釋獲 者少西,辟薦,反位。
〈註〉辟薦少西之者,為復射,妨司射視筭也,亦辟俎。
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于階西,挾一個,搢扑,以反 位。
〈註〉為將復射。〈疏〉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將為下番射作之,使拾取矢之事。
司射去扑,倚於階西,升請射於賓,如初;賓許。司射降, 搢扑,由司馬之南適堂西,命三耦及眾賓「皆袒決遂, 執弓就位。」
〈註〉位,射位也。不言「射」者,以當序取矢。
司射先反位。
〈註〉言先三耦及眾賓也。既命之,即反位不俟之也。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無所先。
三耦及眾賓皆袒、決遂,執弓,各以其耦進,反於射位。
〈註〉以,猶與也。今文「以」為「與。」
司射作《拾取矢》,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賓、主人、大夫 降揖如初。主人堂東,賓堂西,皆袒決遂,執弓,皆進階 前揖。
〈註〉「南面相俟而揖」,行也。
及楅,揖,拾取矢,知三耦。
〈註〉「及楅」,當楅東西也。主人西面,賓東面,相揖拾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