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軍民人等,除浮居客商外,其居住年久置立產 業房屋鋪面者,責令附籍宛、大二縣,一體當差。仍暫 免三年,以示存恤。若有冒假衛所籍貫者,行勘發遣。 嘉靖七年令漕運交通賄賂者,挐問重治。議准:造偽 印及三犯竊盜,不在可矜之例。題准馳驛文武大臣 進貢進鮮人夫,增添名數,及奉承者,各項莊田隨品 級定制。至戚畹開墾置買,不行報官納糧者,慶賀朝 貢,俱由都布二司。有擅自起批來家,及假捏批文,迂 途經擾腹裡地方者,單丁貧戶意圖侵剋草料,故行 私領官馬者,各倉有生事刁難者,俱照依律例輕重 治罪。
按《明會典》:「嘉靖七年,令漕運衙門,各總衛所不許剋 取行糧輕齎等項,及置辦酒米段匹紗羅并各土宜 饋送,交通賄賂,事發,挐問重治。」
又議准:「偽造印信并竊盜三犯者,審錄官不得用可 矜之例。」
又題准:公差馳驛文武大臣進貢進鮮等項人夫,水 路上水二十名,陸路扛抬量撥。其餘公差人員,上水 止許十名,下水五名,陸路八名,敢有自恃勢要增添 一名者,坐贓,奉承者以罷軟,各治罪。
又題准:「查勘過順天等八府各項莊田,除額外多占, 遵奉查給軍民,其餘聽照舊管業,今後應賞地土,隨 品級定制,凡遠道莊田,別其世之親疏,量為裁革,至 于戚畹開墾置買,不行報官納糧者,照《功臣律例》一 體追斷。」
又題准:慶賀朝貢,俱要經由都、布二司,照禮部定數, 將該支廩給口糧腳力,填註「原發號紙批文空閒格 內。」各布政司仍差承差或有職人員一名伴送。原來 通事人等,領執前批,遇到驛遞,照例應付,依填印蓋 到京,將批送部,查收回還,照例倒換給大批。原來伴 送通事,執往前途,一體應付,填註到彼,仍送布政司 收,候年終類繳。有不該朝貢而擅自起批來京,及假 捏批文,迂途經擾腹裡地方者,聽其挐解。故犯夷人, 分派遼東、甘肅地方,永遠安置種田。縱容伴送人役, 一體治罪。
又題准:各營提督、內外大臣,委各坐營等官,將見在 馬隊官軍逐一查審,除有力堪以餧養者照舊不動 外,其餘貧難單丁不能養者,將原領馬匹兌與有力 官軍餧養。以後關領馬匹亦要照前查給,敢有容情 扶同故行,私領單丁貧軍,意圖侵剋草料,致有倒失 數多者,查參治罪。
又議准:「內外總督及京通巡倉御史,坐糧監收官員, 通行曉諭禁革。」凡遇有指稱太監名目,勒要茶果等 錢,各官攢斗級人等,索取常例銀物,生事刁難,聽各 該官員并緝事衙門訪挐送問枷號,照例發遣。干礙 職官,奏請處治。
嘉靖八年奏准,「寺觀有容令婦女出入,多蓄行童,犯 姦者,收買米粟燒酒,買糟餧馬,及軍職犯該雜犯,或 犯姦者。紅船損壞,改造坐船,科害夫役者。各衙門歷 事監生私自逃回者,撫按僉選精壯,農隙操練,免操 勿留。敢有擅差勾攝,及習鼓吹等事者。參隨人等有 冒奪情弊者。漕運遇風損壞船隻,有乘機侵盜者。商」 人買鹽添包,有入別場買補者,王府奏討之數。徵收 所入花利,有占恡不退,再行奏討者。各管廠指揮等 官有犯者。水次兌糧,有私用大斛大斗者。河路張布 罾網,阻礙船隻,及稱盤詰,搶奪財物者。把持閘壩,指 稱名目,詐騙橫索財物,及包攬掯勒腳價者。盜賣軍 船者。指揮等官索要運軍常例銀者。侵盜在官糧米 者,運糧上倉,有稱常例抽錢,及索取囤基財物者,運 官侵扣軍糧,及多索各項銀者,運糧官軍犯罪,三提 不到者,運官違限,有擅行科罰者。勳戚子孫欺隱土 田,不行報官者,總兵官有一應投充,影射莊戶者,將 土田投獻人與受獻者。甘肅各衛所湖場,有仍前霸 占抗違者,題本奏本,違越格式者、奏本有徑自封進 者、奏告有審出添捏虛情、及一應違錯不敬者、俱照 依律例輕重治罪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奏准,凡宦戚施捨寺觀,不許容 令婦女出入及多蓄行童。若有私自簪剃並犯姦者, 各照律例問擬。」
凡京城內外,收買粳米粟米,插造燒酒者,法司究問, 枷號示眾。兩鄰不首,亦治以罪。官軍人等買糟餧馬 者,該管官員禁治。嘉靖八年奏准,凡軍職犯該雜犯, 准徒五年。若係犯姦,例發原籍為民者,免其立功,仍 照常發落
又議准:「各驛遞紅站船隻損壞,照舊修補,不許改造 坐船,奉承勢要,科害夫役。違者,各該撫按、巡河等官, 著實參究治罪改正。」
又奏准:各衙門歷事監生,如果患病,止許在外調治, 不許放回作缺。有恃頑私自逃回者,各衙門開送吏 部,酌量地方遠近,定限行提,到部送問,完日補歷。如 違限半年以上者,革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