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3 (1700-1725).djvu/1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九十一卷目錄

 律令部紀事三

祥刑典第九十一卷

律令部紀事三

《周書孝閔帝本紀》:元年「二月丁亥,楚國公趙貴謀反, 伏誅。詔曰:朕文考昔與群公洎列將眾官,同心戮力, 共治天下。自始及終,二十三載,迭相匡弼,上下無怨。 是以群公等用升余於大位。朕雖不德,豈不識此?是 以朕於群公,同姓者如弟兄,異姓者如甥舅。冀此一 心,平定宇內,各令子孫,享祀百世。而朕不明,不能輯」 睦,致使楚公貴不悅於朕,與万俟幾通、叱奴興、王龍 仁、長孫僧衍等陰相假署,圖危社稷。事不克行,為開 府宇文盛等所告。及其推究,咸伏厥辜。興言及此,心 焉如痗。但法者天下之法,朕既為天下守法,安敢以 私情廢之。《書》曰:「善善及後世,惡惡止其身。」其貴、通、興、 龍仁罪止一家,僧衍止一房,餘皆不問。惟爾文武咸 知時事。

《隋書李德林傳》:「德林字公輔,博陵安平人也。高祖登 阼,依班例授上儀同,進爵為子。開皇元年,敕令與太 尉任國公于翼、高熲等同修律令,事訖奏聞,別賜九 環金帶一腰,駿馬一匹,賞損益之多也。格令班後,蘇 咸每欲改易事條,德林以為格式已頒,義須畫一,縱 令小有踳駮,非過蠹政害民者不可數有改。張威又」 奏置五百家鄉正,即令理民間詞訟。德林以為「本廢 鄉官判事,為其里閭親戚剖斷不平,今令鄉正專治 五百家,恐為害更甚。且今時吏部總選人物,天下不 過數百縣,于六七百萬戶內詮簡數百縣令,猶不能 稱其才,乃欲于一鄉之內選一人能治五百家者,必 恐難得。又即時要荒小縣有不至五」百家者,復不可 令兩縣共管一鄉。敕令內外群官就東宮會議,自皇 太子以下,多從德林議。蘇威又言廢郡,德林詰之云: 「修令時公何不論廢郡為便?今令纔出,其可改乎?」然 高熲同威之議,稱德林狼戾,多所固執。由是高祖盡 依威議。

《長孫平傳》:「平轉工部尚書,名為稱職。時有人告大都 督邴紹非毀朝廷為憒憒者,上怒,將斬之。平進諫曰: 『川澤納汙,所以成其深;山岳藏疾,所以就其大。臣不 勝至願,願陛下弘山海之量,茂寬裕之德。鄙諺曰:『不 癡不聾,未堪作大家翁』。此言雖小,可以喻大。邴紹之 言,不應聞奏,陛下又復誅之,臣恐百代之後,有虧聖 德』。上于是赦紹。因敕群臣,誹謗之罪,勿復以聞。」 《劉行本傳》:「高祖踐阼,遷黃門侍郎。上嘗怒一郎,于殿 前笞之。行本進曰:『此人素清,其過又小,願陛下少寬 假之』。上不顧。行本于是正當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 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臣言若非,當 致之于理,以明國法。豈得輕臣而不顧也?臣所言非 私』。」因置笏于地而退。上斂容謝之,遂原所笞者。 雍州別駕元肇言于上曰:「有一州吏,受人餽錢二百 文,依律合杖一百。然臣下車之始,與其為約,此吏故 違,請加徒一年。」行本駮之曰:「律令之行,並發明詔,與 民約束。今肇乃敢重其教命,輕忽憲章,欲申己言之 必行,忘朝廷之大信,虧法取威,非人臣之禮。」上嘉之, 賜絹百匹。

《李士謙傳》,士謙嘗論刑罰,遺文不具載。略曰:帝王制 法,沿革不同,自可損益,無為頓改。今之贓重者死,是 酷而不懲也。語曰:「人不畏死,不可以死恐之。」愚謂此 罪宜從肉刑,刖其一趾,再犯者斷其右腕;流刑刖去 右手三指,又犯者下其腕。小盜宜黥,又犯則落其所 用三指,又不悛下其腕,無不止也。無賴之人,竄之邊 「裔,職為亂階,適所以召戎矣,非求治之道也。博奕淫 遊,盜之萌也,禁而不止,黥之則可。」有識者頗以為得 治體。

《開河記》,「睢陽有王氣。」諫議大夫蕭懷靜奏曰:「臣聞秦 始皇時,金陵有王氣,始皇使人鑿斷砥柱,王氣遂絕。 今睢陽有王氣,又陛下喜在東南,欲泛孟津,又慮危 險。況大梁西北有故河道,乃是秦時王離畎水灌大 梁之處。欲乞陛下廣集兵夫,于大梁起首開掘,西自 河陰引孟津水入,東至淮放孟津水出。此間地不過 千里,況於睢陽境內過,一則路達廣陵,二則鑿穿王 氣。」帝聞奏大喜,群臣皆默。帝乃出敕朝堂:有諫開河 者斬之。詔以征北大總管麻叔謀為開河都護,以蕩 寇將軍李淵為副使。淵稱疾不赴,即以左屯衛將軍 令狐達代李淵為開渠副使都督自大梁起首,于樂 臺之北,建修渠所署,命之為卞渠,因名其府署為「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