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汝當平世,刑不得不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如 後用刑,皆宜遵此。
《明外史陳幼學傳》:「幼學字志行,無錫人。布政使劉渾 成里居,其弟燦成助妾殺妻,幼學治如律。渾成為請, 不能得行。太僕卿陳耀文縱家人犯法,幼學捕治之。 兩人怒。汝寧知府丘度慮幼學得禍,言于撫按,調繁 中牟。」
《龐嵩傳》:「嵩字振卿,南海人。遷南京刑部員外郎,進郎 中。諸曹鮮習法律,吏得緣為奸,嵩素諳練,為撰《原刑》 《司刑》《祥刑》《明刑》四篇,曰《刑曹志》,時議稱之。」
《明廷雜記》:「徐武寧、王遠率兵于吳江,有一貨食者,知 武寧號令嚴肅,凡軍民取民食皆斬之。遂證一軍人 強食其麪,意其以財賂己而求免也,聞于帳下。武寧 雖知其誣,力執其事,剖腹視之,果無有。遂殺貨食者, 如彼軍人之刑。」
《明外史張淳傳》:「淳字希古,桐城人。初久旱時,劫掠公 行,下令劫奪者死,有奪米五斗者,立杖殺之,四境帖 然。或曰:『奈何以五斗米殺人』?淳笑曰:『固生也,所殺者 死囚耳。其政先德教,後刑罰,人咸愛之』。」
《李驥傳》:「驥字尚德,郯城人。時境內多盜,為設火甲,一 戶被盜,一甲償之。犯者大署其門曰『盜賊之家』。」自是 人咸改行,道不拾遺。
《文肅公外集椒丘先生傳》:「『先生名喬新,字廷秀,姓何 氏。景泰七年春,擢南京禮部主客司主事,會丁憂解 任。服闋,改刑部陝西司主事,遷本部廣東司員外,錦 衣衛,隸廣東司。其官校恃侍衛親軍,恣橫冒禁,法司 每優容之。先生曰:『法者,天下之公也』。有犯輒捕治,不 少貸』。繇是官校悚懼,相戒不敢犯。」
《農田餘話》:愚民惑于妖巫,雖官府嚴禁,莫之能止。海 上一富家,平日不信巫覡,一旦營屋,巫者令木匠造 木人,置柱拱中,數年其家人病,叩于巫,巫言有厭勝 于柱拱,發而果得之。乃詰之匠者,告以巫前所教也。 聞于官,巫服罪。時縣尹何子正大禁淫祀,及巫覡,皆 由此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