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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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混亂無別。宜令各該御史督同兵馬司官分界畫圖,別立新名。每處立一大鋪,分統小鋪,每小鋪設更夫六名。每夜自二更一點起守,至四更三點止。其初更及五更,不禁人行,每更二人,一守一巡,其大鋪更夫倍之。大鋪之立,必在本巷內出大街口邊,對立木橦二四尺以下,懸鐵索三,以截斷行路。二更一點以後即橫緪,以絕往來,至四更三點方開。其他小巷口可通大街處,俱為柵門,一更三點即鎖斷,五更一點方開。」 各行司為印烙牌數十面,遇有公事及人家水火昏喪、緊急等事,許先赴行司告領牌面。遇夜照放,無牌面闌出及擅開者,坐以罪。每大鋪置大銅鑼一面,小鋪各置其小者一面,遇有盜竊,「即聲鑼相應。其城中大街及城下,皆不必立鋪,其大街中及城下居者,俱分守各巷口大鋪」 ,大約京城直南北大街不過數處。假如崇文門自門至四樓為一節,又自此抵城下為一節,每節夜撥馬軍十五名,每夜止巡二更、三更、四更,更輪五騎往來巡邏,其餘倣此。其九門城垣之下,以城為限,每城「撥軍之數亦如之。其巡邏之軍,五軍大營,每日於見操官軍內輪差。如此則人家有盜賊之警,而更鋪得以闌拒,而賊不得以出入;國家有倉猝之變,而軍士易於召集,而賊不得以縱橫。此雖瑣末之事,而所關係實大,為國遠慮者,可不加之意乎?」 臣因是而又有一見焉。昔者周幽王舉火以戲諸侯,則是三代之時不獨邊境置立烽火,而宮禁之中亦有之也。今國家運氣隆盛,德澤深厚,所謂「億萬年磐石之宗,泰山而四維之」 者也,萬無意外之事。然杞人憂天,天豈有墜理?而杞人憂之,憂之誠愚也,然不失為愛天之深。臣愚請於皇城中豫蓄二高竿,猝有不測之事即於瓊島上立之,懸紅燈為號,其事緩急,以燈多少為符,預以遍告諸總戎大臣,俾知其故。又於九門上各立高竿,以懸紅燈,定多少之數,以示緩急之別,遍告諸軍,以為進止分散之令。如此則不煩三令五申,而六軍萬姓可以不言而諭,不召而至矣。此亦愚者之一慮也。

《論語》:季康子患盜,問於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 雖賞之不竊。」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 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 風,小人之德草。」

臣按:宋范祖禹上疏於其君,首引《魯論》此二章孔子答季康子之問之語而繼之曰:臣始讀此二章書,蓋嘗疑之,以為聖人之言主於教化而已,行之未必有近效也。及觀唐太宗初即位,與群臣論止盜,或請重法以禁之,太宗哂之曰:「民之所以為盜者,由賦役繁,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餘則自不為盜,安用重法邪?自是數年之後,海內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焉。」 觀太宗之政如此,乃始知聖人之言不欺後世,行之必有效也。夫以區區之魯國,季康子為相,孔子猶勸之以不欲,所以止盜,況天子之為天下乎?伏見熙寧臣僚有奏請別立盜賊重法者,自行法以來,二十餘年,不聞「盜賊衰止,但聞其愈多耳。古者開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節儉,示之以純朴,有邪僻之民,然後齊之以刑,豈有不治其本,專禁其末哉?祖禹所謂本者,開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節儉,示之以純朴」 是已。然先以節儉示以純朴,非無欲而欲善者不能也。人君本節儉純朴以為治,則民之衣食足矣。又得人以教化之,則民皆化於善,而「仰事俯育之皆足」 ,「放僻邪侈」 ,自不為矣。

子曰:「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臣按:蘇轍謂「止亂以義、止盜以義,使天下之人皆知父子、君臣之義,誰與為亂哉?」 臣竊以為亂與盜皆起於血氣之勇、心志之欲也,夫盜之起始於里閭,積而至於為大盜,則亂天下矣。是以古之聖王必制民恆產,使其仰事俯育之有餘,教以禮義,使其知尊君親上之當務,則其心志有所養而不敢肆其欲,血氣有所制而不敢逆乎理,則里社之間,「偷竊」 之盜且不作矣,雖欲為亂,何所資而起乎?

秦二世時,發閭左戍漁陽者九百人,屯大澤鄉。陽城 人陳勝、陽夏人吳廣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 失期,法皆斬勝。廣因天下愁怨,乃殺將尉,令徒屬曰: 「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 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眾皆從之。乃為壇而盟,稱大楚,攻大澤鄉,拔之。比至 陳,卒數萬人入據之,遂自立為王。郡縣苦秦法,爭殺 長吏以應之,使從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怒,下之吏。 後至者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 足憂也。」乃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