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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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姓不堪其命故也。宜及此時早加慰撫。宜分郡縣為

三等,清官吏選補之法,不拘以停年,三載黜陟,有稱」 職者,補在京名官。如不歷守令,不得為內職,則人思 自勉,枉屈可伸,彊暴自息矣。

臣按:北魏之時,以盜賊滋發之故,征討不息,遂至國用耗竭而行一切聚斂之法。議者歸其罪於守令不得其人,誠是也。今宜為之法,曰:「州縣境中有盜群聚至五十人以上者,半年不獲,親民官革去冠帶,捕賊一年不獲者除名,府官及分巡官遞減其罪,獲盜之數十獲其三,即與准免。」

隋煬帝謀討高麗,詔「山東置府,令養馬以供軍役。又 發民夫運米塞下,車牛往者皆不返,士卒死亡過半, 耕稼失時,穀價踴貴,東北邊尢甚,斗米值數百錢,所 運米或粗惡,令民糴以償之。又發鹿車夫六十二萬, 二人共推米三石,道途險遠,不足充餱糧,至鎮無可 輸,皆懼罪亡命,重以官吏侵漁,百姓窮困,於是始相」 聚為群盜。鄒平民王薄擁眾據長白山,剽掠齊、濟之 郊,自稱知世郎,言事可知矣。又作《無向遼東浪死歌》 以相感勸,避征役者多往歸之。於是平原劉霸道、漳 南竇建德、鄃人張金稱、蓨人高士達皆聚眾為亂。自 是所在群盜蜂起,不可勝數,徒眾多者至萬餘人,攻 陷城邑。

臣按:《周書》有之,「撫我則后,虐我則讎。」 所謂虐之之甚者有三焉,征戍之無已、勞役之無已、科斂之無已,有一於此皆足以致亂。為人上者盍亦反思乎?吾之祖若宗皆起自匹夫,吾幸承祖宗之祚蔭而有今日,貴賤不同,而好生惡死則同,好逸惡勞則同,好取惡予則同。設使吾身處民之地,上之人如此虐我,必欲盡取吾之財,使吾父母凍餒;必欲竭盡吾之力,使吾親屬離亡。吾堪此否乎?一旦叛我,起而為亂,而吾之位得安乎?身得樂乎?不安不樂,則吾不能以不操心,縱假勢力以平之,則所損亦多矣。況未必能平乎?古語有言:「水所以載舟,亦以覆舟。得乎民心,則為天子,失乎民心,則為獨。」 夫得民心之道無他,惜民財,愛民力而已。民之財恆自足,民之力恆有餘,則得其心矣。此保天下壽國脈之第一事也。

唐懿宗咸通九年,初,南詔陷安南,敕徐、泗募兵二千 赴援,分八百人別戍桂州。「初約三年一代,至是,戍桂 者已六年,屢求代還。徐泗觀察使崔彥曾性嚴刻,押 牙尹戡等用事,以軍帑空虛,不能發兵,請令更留戍 一年。」戍卒聞之怒,都虞候許佶等作亂,推糧料判官 龐勛為主,劫庫兵北還,所過剽掠,州縣莫能禦。詔遣 中使赦其罪,部送歸徐。各以私財造甲兵旗幟,招集 亡命,眾至千人,陷宿州城,悉聚城中貨財募兵,得數 千人,自稱兵馬留後,尋陷徐州城,城中願從者萬餘 人。勛又募人為兵,人利於剽掠,皆斷鉏首而銳之,執 以應募。由是賊眾日滋,官軍數不利,遂破魚臺等縣。 又陷都梁城,據淮口,漕驛路絕。勛又分遣其將南寇 舒、廬,北侵沂、海,破沐陽、下蔡、烏江、巢縣,攻陷滁州,大 掠泗州。勛自謂無敵於天下,作露布散示諸寨,乘勝 圍壽州,掠諸道貢獻商貨。既而諸道兵大集於宋州, 勛始懼,應募者益少。勛乃驅人為兵,斂富室及商旅 財,十取七八,殺崔彥曾,自稱「天冊將軍。」勛自九年七 月作亂,至明年八月,始為官軍所平。

胡寅曰:「何以聚人?曰財。故省費節用,恐窮竭而召禍也。民無信不立,故明約慎令,恐欺詐而人攜也。徐卒所以叛者,為崔彥曾失信而已;彥曾所以失信者,為軍帑空虛而已。自宣宗末年,諸鎮相繼逐帥而叛,言事者以謂藩鎮減削衣糧以充貢獻之所致。況懿宗窮奢極侈,所費不貲,則斂財之方必又多岐州府調度,僅足自給,一有變故,無以應之,如徐州是也。」 然則儉與信豈非為國之急務乎?臣按:唐末之亂始此。宋祁曰:「《易》云:『喪牛於易』。有國者知戒西北之虜,而不知患生於無備。唐亡於黃巢而禍基於桂林,易之意深矣。後世人主宜鑒前代之所以亡,而兢兢於今日,省費節用以足國之用,明約慎令以孚」 人之心,而毋馴致於唐人桂林之亂也哉。

僖宗時,政在臣下,南衙北司,互相矛盾。自懿宗以來, 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賦斂愈急。關東連年水旱,州縣 不以實聞,上下相蒙,百姓流殍,無所控訴,相聚為盜, 所在蜂起,州縣兵少。加以承平日久,人不習戰,每與 盜遇,官軍多敗。乾符元年,濮州人王仙芝始聚眾數 千,起於長垣。明年,宛、胊人黃巢亦聚眾數千應仙芝, 巢少與仙芝俱以販私鹽為事。巢善騎射,喜任俠,粗 涉書傳,屢舉進士不第,遂為盜,與仙芝攻剽州縣,橫 行山東,民之困於重斂者爭歸之,數月之間,眾至數 萬。

范祖禹曰:「自古賊盜之起,國家之敗,未有不由暴賦重斂而民之失職者眾也。唐之季世,政出閹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