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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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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惟賦斂割剝,復販鬻百物,盡奪民利,故有私鹽之盜,使民無衣食之資,欲不亡,其可得乎?

臣按:天地生人,其蚩而蠢者為民,其秀而黠者為士,所業不同而各求以資所生者則同也,是以國家盛時,仕路通而聚斂之政不行,士有士之業、民有民之產,有以自生,故視死為重,不敢輕其生,恐或致於死地也,故盜賊不興,禍亂不作。當唐之世,使黃巢一舉而第進士,或於進士科外別有進身之途,則巢不販私鹽矣;使鹽而無禁,則巢必終身業之;鹽雖有禁而無大罪,巢必不改業而為盜矣;使當時民生有恆業,官司無厚斂,而民皆有仰事俯育之資;巢雖為盜,不過為椎埋劫掠之雄爾,豈能旬月之間,眾至數萬,而橫行於天下,逐天子而犯宮闕乎?是故明聖之主,必多方以取士,不盡利以遺民。

廣明元年,黃巢陷東都,留守劉允章帥百官迎謁,巢 入城勞問,閭里晏然。張承範等將神策弩手發京師, 神策軍士皆長安富家子,賂宦官,竄名軍籍,厚得廩 賜,但華衣怒馬,憑勢使氣,未嘗更戰。陳聞當出征,父 子聚泣,多以金帛雇病坊貧人代行,往往不能操兵。 承範等至潼關,搜箐中,得村民百許,使運石汲水,為 守禦之備。與齊克讓軍皆絕糧,士莫有鬥志。巢至,舉 聲大呼,聲振河、華,士卒飢甚,遂燒營而潰。賊自潼關 入長安,稱齊帝,改元《金統》。

臣按:「黃巢入潼關時,唐之兵糧皆無有也,嗚呼,尚何以為國哉?夫巢以一介小民,攘臂一呼,眾至數十萬而堂堂朝廷,乃至寇臨國門,曾無數百可以禦敵之兵,曾無數月可以給軍之餉,不知平日舉朝之間官僚所以坐曹分局者所幹何事,舟車所以日輦月運者其物安在?雖曰承平日久儲備廢弛,然自仙芝亂」 起,至是亦七期矣。帝雖不之悟,而文武群臣乃無一人言及之。一時南衙大臣皆出北司之門,縱不為國計,獨不為身家計乎?盍思曰:「賊若入關,我用何人禦之?今日禁卒皆街市小人,安能禦寇?縱使有人,又於何處得軍餉乎?賊至潼關無備,必長驅入京師。天子必出走,我一人隨行,而家屬將置於」 何所乎?嗚呼!後世人主觀史至此,必反思於心,而思所以謹身節用,信任君子,而疏斥嬖近,毋使國家一旦馴致於此無可奈何之地,則永無禍患,而常享安樂矣。

中和三年,西川節度使陳敬瑄多遣人歷縣鎮詗事, 所至多所求取。有二人過資陽鎮,獨無所求,鎮將謝 弘讓邀之不至,自疑有罪,亡入群盜中。捕盜使楊遷 誘弘讓出首,而執以送使,云「討擊擒獲以求功。」敬瑄 不之問,殺之,備極慘酷,見者冤之。又有卭州牙官阡 能,因公事違期,避杖亡命,楊遷復誘之,能方出,聞弘 讓之冤,遂大罵楊遷,去而發憤為盜,驅良民,不從者 舉家殺之,踰月,眾至萬人。立部伍,署職役,橫行卭、雅 二州間,攻陷城邑,所過塗地。先是,蜀中少盜賊,自是 紛紛競起。

臣按:盜寇之生發,固有民窮而為之者,亦有官吏將激發而致之者焉,此又不可不知。

周世宗時,竇儼上疏,「請令盜賊自相糾告,以其所告 資產之半賞之,或親戚為之首,則論其徒侶而赦其 所首者,如此則盜不能聚矣。又新鄭鄉村團為義營, 各立將佐。一戶為盜,累其一村;一戶被盜,累其一將。 每有盜發,則鳴鼓舉火,丁壯雲集,盜少民多,無能脫 者。由是鄰縣充斥,而一境獨清。請令他縣皆效之,亦」 止盜之一術也。

臣按:竇儼所言新鄭義營之法可與北魏時李崇村置鼓樓合而為一,誠然,則鄉村之盜無所容矣。及其所謂盜賊自相糾告,給賞之法誠行,則賊黨互相疑貳不能久聚。昔崔安潛出庫錢千五百緡分置三市,榜其上曰:「有能告捕一盜,賞錢五百緡,盜不能獨為,必有侶同侶者,告捕釋其罪,賞同平人。」 未幾,有捕盜而至者,盜不服,曰:「汝與我同為盜十七年,贓皆平分,汝安能捕我?我與汝同死耳。」 安潛曰:「汝既知吾有榜,何不捕彼以來?則彼應死,汝受賞矣。汝既為所先,復何所辭?」 立命給捕者錢,使盜視之,然後咼盜於市,并滅其家。於是諸盜與其侶互相疑,無地容足,散逃出境。此其法雖善,然用之則可以暫,而「不可以久。不若儼就以所告資產之半給之。為可常也。今後若有盜為同侶所執而不服者。亦可以安潛。」 此語折之。

宋太宗淳化四年,青城民王小波作亂。初,蜀亡,其府 庫之積悉輸汴京。自後任事者於常賦外,更置博買 務,禁商賈不得私市布帛。蜀地土狹民稠,耕稼不足 以給,由是兼并者益糴賤販貴以規利。青城民王小 波因聚眾為亂,且曰:「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貧 者爭附,遂攻青城,掠彭山,殺縣令,旁邑響應。王小波 中流矢死,其黨推小波妻弟李順為帥,寇掠州縣,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