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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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不以聞。於是兇焰日熾,附者益眾,東南大震。帝得 疏,始大驚,乃罷北伐之議,而以童貫為宣撫使,譚稹 為兩浙制置使,率禁旅及秦、晉、蕃、漢兵十五萬討之。 貫至吳,見民困花石之擾,眾言:「賊不亟平,坐此耳。」貫 即承詔罷之,吳民大悅。

臣按:盜賊之起,非假眾力不能以獨為也,然人各一心,心各一見,而一旦欲使之同捐生以赴死,夫豈易哉?蓋必有以激其怒而遂其欲,不如此則怒不可解,不如此則欲不得遂,此其所以捐生以赴死而求其生於死之中,將以泄其不平之氣而成其大欲之志也。方臘之反,見官吏即殺之,備極慘毒,蓋平日受其害,欲報復之無由,今故甘心焉。夫官吏恣己私以害民,而受其慘毒,固其所也。然亦有承上意,循眾例,心實有所不忍,不得已而逭一時之責以為之者,其罪亦當有所分哉!柳宗元有言:「勢不同而理同。」 嗚呼!可不省哉!可不念哉!

元順帝至正六年,兩淮鹽運使宋文瓚言:「江陰、通、泰, 為江之門戶,而鎮江、真州次之。國初設萬戶府以鎮 其地。今戍將非人,致賊艦往來無常。集慶花山賊凡 三十六人,官軍數萬,不能進討,反為所敗。後竟假手 鹽徒。雖能成功,豈不貽笑遠近?宜亟選智勇,以圖後 功。」

臣按:「自古盜賊為民害者莫如鹽徒,蓋厚利所在,人之所趨不顧死生者也。惟其利重所以能致人死命,彼盡命以致死而我用有生路之人以禦之,此所以我眾雖多而不能制其少也,此事關係甚大。」 夫國家之於鹽課,蓋眾利之中一利耳,其利之有無皆不係於國之重輕,其害之有無而國之治亂安危實繫焉,是故遠而有唐一代之禍,莫大於黃巢;近而有元一代之禍,莫大於張士誠。巢與士誠皆鹽徒也。為國家遠慮者,尚預思有以消弭之,毋蹈昔人之覆轍,而使之至於無可奈何。

八年,台州民方國珍為亂,聚眾海上,寇溫州。十一年, 命江浙左丞孛羅帖木兒討之。十二年復叛,殺泰不 花,尋命納麟討之。十三年,從帖里帖木兒請,授國珍 以徽州路治中,不受命。十六年,國珍復降,以為海道 漕運萬戶。未幾,以為江浙行省參政。

臣按:先正有言「元之失天下招安」 之說,誤之也。何則?人君所以立國者,以其有紀綱也,所以振紀綱者,以其有賞罰也,賞必加於善,刑必施諸惡,使天下之人知所勸懲焉,則治本立矣。方國珍者,當天下無事之時,一旦敢為亂首以為天下先,為元人計,宜痛誅勦之,以懲夫民之不逞者可也。乃聽人言行招安之策,不徒不加之以罪而又授之以官,是以賞善之具以勸惡也。由是群不逞之徒紛然相倣效,相誘脅,事幸成或得以為王為伯,不成亦不失州縣之官,用是盜賊蜂起而元因是亡矣。雖然,豈但元哉?宋人有詩云:「仕途捷徑無過賊,將相奇謀只是招。」 則其來遠矣。然則國家不得已而當此時,有此寇,何以處之乎?弭禍亂者,必折其萌。國家無事之時,齊民無故首興禍亂,要必合天下之力以攻之,遏絕其萌,使毋致於蔓衍,決不可用招安之策也。萬一不得已而用焉,必播告之曰:「除首惡某一名不赦外,自首名外,其同黨有能自首及縛其人來者,皆宥其罪,量加以賞焉。」 使一世之人,皆知朝廷嚴首亂之誅,的然不輕恕,則禍亂之原塞矣。

元末盜賊蜂起,有司不能制。及發丁夫開河,民心益 愁怨思亂。欒城人韓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 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翕然信之。其黨劉福通等同起 兵,以「紅巾」為號。既而山童就擒,福通遂破潁州,據朱 皋,攻羅山等縣,陷汝寧、光、息等府州,眾至十萬。

臣按:「承平之時,國家有所征行戍守,恆患士卒消耗、軍伍空缺,稍欲編民為兵,恐其嗟怨,或生他變,不獨本兵者不敢主此議,而建議者亦不敢啟此言。夫何盜賊一起,旬月之間即成千萬,是何公為之甚難而私為之乃易易如此哉?必有其故矣。明明在上、穆穆布列者,請試思之。」

又按自古論盜賊者多矣,惟宋秦觀之言最為切中機要,謹備錄之,以為後世之鑑。觀之言曰:「治平之世,內無大臣擅權之患,外無諸侯不服之憂,其所事乎兵者,夷狄盜賊而已。」 夷狄之害,士大夫講之詳、論之熟矣。至於盜賊之變,則未嘗有言之者,夫豈智之不及哉?其意以為不足恤也。天下之禍,常生於不足恤。昔秦既稱帝,以為六國已亡,海內無復足慮,為秦患者獨胡人耳。於是使蒙恬北築長城,卻匈奴七百餘里,而陳勝、吳廣之亂,乃起於行伍阡陌之間。由此言之,盜賊未嘗無也。夫平盜賊,與攘夷狄之術異。何則?夷狄之兵,甲馬如雲,矢石如雨,牛羊橐駝,轉輸不絕,其人便習而整,其器犀利而精。故方其犯邊也,利速戰以折其氣,盜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