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5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發亦可撲滅,自不能滋蔓矣。兵未易言,事未易集,而 區區亦非好為是嘵嘵賈,憎媒怨也。同室之鬥,剝床 之災,頗切念慮,不能棄置。且幸執事之英明果決,能 採而行之。故因奉賀之初,即敢以是而瀆告焉。

《追論妖賊李福達疏》
龐尚鵬

臣自為書生時,讀嘉靖初《欽明大獄錄》,前後翻異,若 矛盾然。及詢諸海內士大夫,乃知李午係山西太原 府崞縣人,本逆賊李越之姪,初名福達,因發戍逃歸, 竄居陝西洛川縣,倡白蓮教,聚眾亂,攻殺長吏,屠其 城邑。後餘黨盡滅,惟午變姓名占籍該府五臺縣,詐 稱張寅,納授太原左衛指揮使。數被韓良相等詰其 罪,悉夤緣脫免。已而巡按山西監察御史馬錄捕治 之。午即大賂武定侯郭勛,移書請托,欲貸以不死。錄 飛章劾勛黨逆賊,執其手書,及具午反狀聞。尋奉欽 依,「李午抵法,郭勛著《回話》。」勛懼先帝怒,禍且不測,遂 陰結貴近,陽欺朝廷,流毒縉紳,蔓延天下。如刑部尚 書顏頤壽、都察院左都御史聶賢、大「理寺卿湯沐等, 皆讞議法司也,或逮繫詔獄,或禁錮終身。給事中劉 琦、御史姚鳳鳴等,皆抗疏言官也,或埋魂犴狴,或委 骨窮荒。山西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玨、都指揮馬豸 等,皆原問三司也,或已遷官而行提於別省,或已罷 職而追捕於私家,甚或以通書致候而稱為朋黨,以 偶語立談而指為訕謗。其餘羅織成獄者,通計部院、 各寺、科道等官凡四十餘人。」衣冠之禍,可謂烈矣。逆 賊李午與其親男李大仁、李大禮等,仍脫然於法網 之外,業有成案,人不敢復言。臣亦以事經數十年,無 從發其隱矣。近巡歷山西三關,至延綏,訪得徐溝、洛 川二縣,皆李午狼蹲之鄉也。質之故老,益知其詳。復 聞嘉靖四十五年四川妖賊蔡伯貫反逆就擒狀,招 以山西李同為師,即李午之孫也,傳習白蓮教,自言 為大唐子孫,當出世安民,結謀倡亂,煽惑人心。隨該 四川撫按移文山西,捕李同下獄。反復按問,佐驗甚 明,招稱李大仁、李大禮,皆號為祖師。查刊刻《大獄錄》, 姓名來歷,一一相同,則李午以妖術傳家,「世為逆賊, 別無可疑。今撫按衙門將李同等依律坐斬,題奉欽 依,聽秋後處決。臣復行山西按察司,取原發招由,與 《大獄錄》參對,彼此互見不謀。」同符乃擊節歎曰:「天之 所以誅逆賊,信毫髮不爽。能巧護於生前,而不能摭 詞於死後;能苟免於其身,而終不免禍於其子。若孫 如此,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似亦足以示凶德之報矣。 然李午身為叛賊,殺長吏,屠城邑,且縉紳之禍遍天 下,雖舉族誅夷人猶有遺憾,乃得仍其官,老死牖下, 豈天道乎?今觀李同之獄,而午之罪益彰,法當剖棺 磔其屍,以正斧鉞之誅,以洩神人之憤,此千古一大 斷案也。李同以妖言稱,伏罪當止其身,若以李午之 窮兇極惡,「盡法繩之,即使闔門無噍類,亦不為濫。是 在持法者權衡於其間,臣何敢懸斷也。午之罪誠不 可勝誅矣。若勛世受國恩,結知明主,乃黨逆賊,陷縉 紳,白日撼風霆,蒙蔽日月,使舉朝側目,卷舌藏聲,而 樞要之人悉頤指氣,使權姦之可畏,一至是哉!萬一 陰蓄異謀,人人皆重足而立,俛首聽命焉,其為」禍豈 忍言哉?正勛之罪,似當革其生前之爵,貶為匹夫,以 示懲創,誅權姦於既往,垂鑒戒於將來。此正今日正 人心,銷禍本第一義也。至大學士桂萼、張忠等,時以 三法司被逮缺官,奉命典獄,彼皆心膂大臣也,一言 悟主,動若轉圜,乃觀望扶伺,竄易原案,甘犯天下之 清議而不卹,使國是淆亂,人心「危懼,載筆特書,不免 為盛朝之玷。禍端濅長,誰任其辜?似應追論前愆,以 明弼直之責。參之往牒,察之輿情,使罪坐所由,無復 他詞矣。」先是,獄既定,上以馬錄為首惡,欲誅之。賴萼 等申救,得改永遠充軍,編發南丹衛。《錄》之免死,多其 力也。或有所牽制,不得自專。云使當其時,正色危言 以去就爭之,必不至此。苟以迎合徇時,曲為自全之 地,充是心也,亦將何所不至哉!再照大獄諸臣,多一 時忠良之士;其英風勁氣,百折不回,寧忤權臣,而不 敢忤國法;世之所謂「狂流砥柱」,非耶?今以姓名、官階 具載《獄狀》,刻本現存。凡未經恤錄者,乞通行擬議,請 自上裁,特加優異,以廣天地生成之恩,以伸忠良感 慨之氣,其於主風世教,豈無小補哉?或告臣曰:「往轍 可鑒,何用招尤?」臣謂天地有正氣,宇宙有正人,故天 綱地維,萬古不墜。若依阿邪人,埋沒正論,終使亂賊 之徒得以苟容於後世,天地且顛覆矣,國何賴焉?

《保甲條議序》
侯岐曾

「保甲之便民也,夫人而知之。撫使者檄屢下矣,郡縣 奉法,浹數月餘矣,然奸小勿之讋,遊手異言者,視昨 不加少,振臂奮發,呼劫奪者無筭。賣酒舍客之家,雖 藏大盜,勿以聞,無患也。」甲長、約長之名,紛然所給版 冊,輸半日暇,記名姓而已,過則懷而卷之,戶口勿及 稽也,藏匿勿連坐也,匝月勿上報也,出入勿相知也, 保之義何居?且如是,則都圖里甲百年之名宛然無 改,吾民固有之耳,何取乎保甲?當事何取乎屢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