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7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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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賜死。此則是夫子有罪,母妻不捨」之例。臣等伏以《從

諫》,犬羊狼戾,蛇豕兇殘,抱逆節於明時,遺禍胎於孽 子。裴氏為惡有素,為姦已成,分衣以「固其人心,申令 以安其逆志,在於國典,情實難容。臣等參議,宜從重 典。」從之。

劉三復為刑部侍郎時朝議以從諫妻裴氏,裴問之 妹,欲原之。法司定罪,以劉禎之叛,裴以酒食會潞州 將校妻子泣告以固逆謀。三復覆奏曰:「據阿裴廢臣 妾之道,懷逆亂之謀。裴問如周公之功,尚合行周公 之戮,況於朝典,固在不疑。阿裴請准法」從之。

《唐書劉政會傳》:政會七世孫崇龜,字子長,擢進士,仕 累華要,終清海軍節度使。廣有大賈,約倡女夜集,而 它盜殺女遺刀去。賈入倡家,踐其血而覺,乘艑亡。吏 跡賈捕劾,得約女狀,而不殺也。崇龜方大饗軍中,悉 集宰人,至日入乃遣,陰以遺刀易一雜置之。詰朝,群 宰即庖取刀,一人不去曰:「是非我刀。」問之,得其主名, 往視,則亡矣。崇龜取它囚殺之,聲言「賈」也,陳諸市,亡 宰歸,捕詰具伏。其精明類此。

《文獻通考》:後唐明宗天成二年七月,洺州平恩縣百 姓高弘超,其父暉為鄉人王感所殺,弘超挾刃殺感, 攜其首自陳,大理寺以故殺論。尚書刑部員外郎李 殷夢復曰:「伏以挾刃殺人,按律處死,投獄自首,降罪 垂文。高弘超既遂報讎,固不逃法,戴天罔愧,視死如 歸。歷代以來,事多貸命。其高弘超若使須歸極法,實 慮未契鴻慈。奉敕可減死一等。」

《冊府元龜》:後唐李愚仕梁為崇政院學士。貞明中,通 事舍人李霄傭夫毆僦舍人致死,法司按律,罪在李 霄。愚曰:「李霄手不鬥毆,傭夫毆之致死,安得坐其主 耶?」以是忤旨。

《北夢瑣言》:明宗皇帝尢惡貪貨,鄧州留後陶𤣱為內 鄉縣令成歸仁所論稅外科配,貶嵐州司馬。掌書記 王惟吉奪歷任告敕,配綏州長流百姓。亳州刺史李 鄴以贓穢賜自盡,面戒汝州刺史萇簡為其貪暴。汴 州倉吏犯贓,內有史彥珣舊將之子,又是駙馬石敬 塘親戚。王建立奏之,希免死。上曰:「王法無私,豈可徇」 親由是皆就戮。

《五代史呂琦傳》:「琦字輝山,明宗時為駕部員外郎,兼 侍御史知雜事。河陽主藏吏盜所監物,下軍巡獄。獄 吏尹訓納賂反其獄,其冤家訴於朝。下御史臺按驗, 得訓贓狀,奏攝訓赴臺。訓為安重誨所庇,不與。琦請 不已,訓懼自殺,獄乃辨,蒙活者甚眾。」

《北夢瑣言》:唐李當尚書鎮南梁日,境內多有朝士莊 產子孫僑寓其間,而不肖者相效為非。前政以其各 有階緣,弗克禁止,閭巷苦之。八座嚴明有斷處分,寬 織篾籠,召其尤者,詰其家世譜第,在朝姻親,乃曰:「郎 君籍如是地望,作如此行止,乃無辱於存亡乎?今日 所懲,賢親眷聞之必賞,老夫勉旃。」遽命盛以竹籠,沉 「於漢江。」由是其儕惕息,各務戢斂。

崔玨侍御,家寄荊州二子兇惡,節度使劉都尉判之 曰:「崔氏二男,荊南三害,不免行刑也。」

《南唐近事:昇元格》:「盜物直三緡者,處極法。」廬陵村落 間,有豪民,暑雨初霽,曝衣篋於庭中,失新潔衾服衣 少許,計其資直,不下數十千。廬僻遠,人罕經行,唯一 貧人鄰垣而已。周訪蹤狀,必為鄰人盜之。乃訴於邑, 邑白郡,郡命吏按驗,歸罪於貧人,詐服為盜。詰其贓, 即言散鬻於市,蓋不勝捶掠也。赴法之日,冤聲動人。 長吏察其詞色,似非盜者,未即刑戮,遂具案聞於朝 廷。烈祖命員外郎蕭儼覆之,儼持法明辯,甚有理聲。 受命之日,乃絕葷茹,齋戒理棹,冥禱神祇,晝夜兼行, 佇雪冤枉。至郡之日,索按詳約始末,迄無他狀。儼是 夕復焚香於庭,稽首冥禱,願降儆戒,將行大辟。翌日, 天氣融和,忽有雷雨自西北起,至失「物之家,震死一 牛,盡剖其腹。」腹中所得失衣物,乃是為牛所噉,猶未 消潰。遂赦貧民,而儼驟獲大用。

《冊府元龜》:漢張仁瑑為左庶子。乾祐三年十二月,鄧 州節度判官史在德棄市,以其誤斷民崔彥等八人 犯牛皮禁罪皆至死刑故也。時朝廷方務積甲,故牛 革之禁甚峻。先是,潞州長子縣民犯鞋底二,殺數人, 在德援例以斷之。節度使劉重進以崔彥將牛皮漢 高廟冒鼓,曾於本鎮申明其與故犯不同,改杖放之。 在德固爭,因而上言,朝廷命使按覆,在德以失入伏 辜。時樞密使楊邠以法寺覺縱,乃召仁瑑讞之。仁瑑 讞上以大理寺所斷即依律文,凡斷罪合取最後敕 為定。《詳編敕》云:「官典鞫獄枉濫,或經臺授軌,勘問不 虛,元推官典,並當誅罰。又嘗有忻州法掾郭業故人 張仁安一人,死罪,合當誅罰處分。今」在德故入八人 罪,法寺不援後敕。准據律文,今以郭業比附在德,合 處極典。大理聞是讞,又引晉朝《後敕》云:「今後不得以 斷郭業敕內『誅罰』二字為用,並須依格律斷獄。」時宰 臣蘇逢吉見之,言於楊邠,不能正,竟決杖死之。 劉延為刑部郎中。廣順三年九月,同州節度使薛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