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2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民至今呼為張王。今朕為天子,此邦居民呼朕為老 頭兒,何也?」即命籍沒民家甚眾。

《明外史葉砥傳》:「砥字履道,上虞人。永樂初,又坐誣被 逮,籍其家,止故書數筐。事白,還之。」

《復辟錄》:「石亨姪彪頗驍勇,驟陞都督。性尢貪暴,初立 邊功,大肆兇惡,謀鎮大同,邀人保奏,朝廷覺其不實, 使人廉察,果皆虛詐,置彪於法,人心皆快。已而罪連 亨,朝廷初念其功,累宥之。未幾家人傳說怨謗,有不 軌之謀,於是置亨於法,籍其家,受禍甚烈。議者以為 天道好還如此。」

《明大政紀》:弘治十一年十月,上命內侍搜索李廣家, 得一納賄簿籍,首進之。簿中某送黃米幾百石,某送 白米幾千石,通計數百萬石。上因詢左右曰:「廣所食 幾何」乃受許多米。對曰:「黃米即金,白米即銀。」上悟廣 贓濫,遣人籍沒之。科道請出簿籍,按名究問。凡預名 者,惶懼危甚,各潛赴戚畹壽寧侯處求捄,昏夜奔馳, 不期而會者十有三人。羅𤣱言:「具瞻攸在,不必指其 名,暴其惡,宜諭令自陳,或黜以他事,庶不貽朝廷羞。」 事雖得寢,而納賂者之姓名一一盡傳於朝野矣。 正德五年八月,劉瑾謀不軌,伏誅,籍其家。其抄沒財 產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銀元寶五百 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金甲、蟒衣、 袞龍袍、金龍盔甲、玉印、玉琴、玉帶數百,皆籍內帑。 正德十四年七月逮佞倖錢寧,籍其家。言官劾其「交 通逆濠,籍沒錢寧家財金七十扛,其十萬五千兩,銀 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萬兩,碎金銀并首 飾五百二十箱,珍珠二櫃,金銀臺盞四百二十付,蘇 木七十扛,胡椒三十五百石,段匹三千六百扛,餘物 不可勝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