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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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六十一卷目錄

 理冤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漢宣帝五鳳一則 成帝鴻嘉一則

  後漢光武建武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靈帝熹平

  一則

  魏齊王正始一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晉武帝泰始一則

  宋後廢帝元徽一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北魏太武帝神麚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正始一則 延昌三

  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神龜一則 正光一則 孝昌一則 孝莊帝建義一則 前廢帝

  普泰一則 出帝太昌一則 永熙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宋總一則 仁宗皇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二則 理宗紹定

  一則

  遼太祖神冊一則 景宗保寧一則 聖宗統和一則 道宗清寧一則

  金總一則 海陵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二則 章宗明昌一則 承安二則 泰和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興定一則 哀宗正大一則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二則 成宗大德一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憲宗成化三則 孝宗弘治二則

   世宗嘉靖六則

皇清順治五則 康熙十二則

祥刑典第一百六十一卷

理冤部彙考

成王作周官夏官太僕建路鼓以達窮者秋官大司寇復設肺石以達窮民

按《周禮夏官》:太僕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 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逆御僕與御庶子。

訂義王昭禹曰:「路鼓,王鼓也。必建路鼓,示欲四方無所不達。」 鄭鍔曰:「路鼓,王之所執者也。大寢,王聽政之所也。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使窮冤失職者擊焉,上急變者擊焉,欲其近乎王而聲必聞,事必達也。」 又曰:御僕與御庶子受窮民之訴,與遽令之事,將以上達,使太僕不迎而受之,欲上達之速,亦不可得聞鼓聲則速逆之,言迎而受之,速以上達。 王氏曰:「先窮者欲速達,甚於遽令。」 鄭康成曰:「御僕、御庶子,直事鼓所者。」 孫氏曰:「命令復逆,雖均之為急,未若遽令所係於軍事者尢急,故不領於他官,而領於司馬。既領之司馬,復敘於小宰,何也?」一相在內,無所不統,使侍御僕從,不由小宰以敘次,而紛亂離襲。一相不預聞焉,則事權分而君聽惑。故「達以御僕」,而後上下之情通;「敘於小宰」,而後內外之體一。

秋,官大司寇以肺石達窮民。

訂義鄭康成曰:「肺石,赤石也。」 賈氏曰:「坐赤石者,使之赤心,不妄告也。」 鄭鍔曰:「人之氣由肺而通。石之形似肺而色赤者,使窮而無告之民立於其上,冤抑之氣由此而通。或謂太僕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以待達窮者;大司寇又以肺石置於外朝門之右,以達窮民。窮民有告於朝,其事一耳,孰宜擊鼓?孰當坐肺石耶?」以二官攷之,路鼓掌於太僕,太僕,政官也;肺石掌於司寇,司寇刑官也。窮民之擊鼓者,豈以政之不善之故而坐肺石者,無乃以刑之冤枉歟?先儒以為窮民先在肺石,朝七達之,乃得擊鼓,奚為哉? 王氏曰:「肺在五臟,其情為憂,其竅為鼻。窮民以憂在內而不能自達,則立於肺石而達之。」

「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 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

訂義賈氏曰:「言遠近者,無間畿內、畿外。」 鄭康成曰:「無兄弟曰惸,無子孫曰獨。復猶報上,謂王與六卿報之者,若上書詣公府言事。長,謂諸侯若鄉遂大夫。」 鄭鍔曰:「惸獨老幼欲告愬於上,長吏不以上聞。其立也,必及三日之久。《士師》聽其辭以告於朝,而罪其長吏。蓋君門萬里,不有肺石之達,則無告之民無由知;不俟三日」之久,則非誠實無告者,或妄得以瀆。朝廷立法如是,此先王之世所以無窮民。 《易氏》曰:「太僕建路鼓,欲窮民速達,甚於遽令。」此則三日而後聽,何也?為罪其長者設也。罪其長而不遲之,以待其辭之定,則下瀆其上,而上無以信於下。非此設也,速逆以達,何容心焉?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嘉石,平罷民焉;右肺石,達 窮民焉。」

訂義王昭禹曰:「地道尊右而卑左,嘉石必在外朝之左者,卑之而示其辱焉,肺石必在外,朝之右者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