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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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 五帝。禮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其班時令, 敕群后,事畢,升靈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群寮藩 輔,宗室子孫,眾郡奉計,百蠻貢職,烏桓、濊貊,咸來助 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聖祖功德之所 致也。朕以闇陋,奉承大業,親執圭璧,恭祀天地。仰惟 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封泰山,建明堂, 立辟雍,起靈臺,恢弘大道,被之八極,而嗣子無成、康 之質,群臣無呂、旦之謀,盥洗進爵,踧』」踖惟慚。素性頑 鄙,臨事益懼。故「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其令天下, 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百僚師尹,其勉修 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

永平十年四月大赦天下。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四月戊子,詔曰:「昔 歲五穀登衍,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長 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 害。吏敬厥職,無令愆墮。」

永平十五年夏四月乙巳「大赦天下其謀反大逆及 諸不應宥者皆赦除之。」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永平十八年秋八月壬子,章帝即皇帝位。冬十月丁 未大赦天下。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章帝建初二年四月戊子詔還坐楚淮陽事徙者四百餘家令歸本郡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建初三年正月赦天下。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 堂,禮畢,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元和元年八月繫囚減死罪一等十二月除禁錮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元年「秋八月癸酉,詔曰:『朕 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寇賊爭心 不息,邊野邑屋不修。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 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 元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 妻子自隨,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 子宮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 亡命者贖,各有差。冬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 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往者妖言大獄,所 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莫得垂纓仕宦王朝。如 有賢才而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 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棄咎之路。但 不得在宿衛而已。

元和二年二月大赦天下。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春二月丙辰,東巡狩。 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祠明堂,以章先 勳。其二王之後,先聖之裔,東后蕃衛,伯父、伯兄、仲叔、 季弟,幼子、童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沙漠 之北,蔥嶺之西,冒耏之類,跋涉懸度,陵踐阻絕,駿奔 郊畤,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虛多』」 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薦,慚愧祗慄。《詩》不云乎?「君子如 祉,亂庶遄已。」歷數既從,靈燿著明,亦欲與士大夫同 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 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槁。

章和元年詔繫囚減死戍金城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元年夏四月丙子,令郡國 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金城戍。秋七月壬戌,詔曰: 『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 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然後 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朕以不德,受祖 宗弘烈。乃者鳳皇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 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 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養衰老, 授几杖,行糜粥飲食。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二匹, 以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繫者,皆 減死勿笞,詣金城戍。九月壬子,詔郡國中都官繫囚, 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 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 按《郭躬傳》,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章和元年,赦天下 繫囚。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勿笞,詣金城,而 文不及亡命未發覺者。躬上封事曰:「聖恩所以減死 罪使戍邊者,重人命也。今死罪亡命無慮萬人,又自 赦以來捕得甚眾,而詔令不及,皆當重論。伏惟天恩, 莫不蕩宥,死罪已下,並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獨不沾 澤。臣以為赦前犯死罪而繫在赦後者,可皆勿笞,詣 金城,以全人命,有益於邊。」肅宗善之,即下詔赦焉。

和帝永元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永元三年冬十二月庚辰,至自長安,減弛刑徒從駕 者刑五月。

永元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臺 望雲物,大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