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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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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鍾之宮,概而不稅。其銘曰:

「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 茲器維則。」

王昭禹曰:「量之為器,內方而外圜,則天地之象也。其臀一寸,其耳三寸,則陰陽奇耦之義也;其重一鈞,則權衡之法寓焉;其聲中黃鍾,則律呂之法寓焉。夫黃鍾為律之本,而宮為五聲之綱,量之所制,其本起於黃鍾之龠;其成也,聲又復中於黃鍾之宮,豈非以天下之法於此乎出,而五則之法於此乎成?歟非特此」 也,宮於五行為「土」 ,於五常為信,則以量為法則之主,且以立信於天下也。惟其立信於天下,故與天為公平而不敢私焉。

鄭敬仲曰:「量之為物,其粗則寓於規矩法度之末,而其妙極於天下之精微,蓋出於時文之思索,而歸諸大中至正之道,民所取中而芘者也。雖童子適市,莫之或欺矣。出之以內宰,掌之以司市,一之以合方氏,同之以行人,凡以觀四國也。舜之巡守,所以同度量,而孔子亦曰:『謹權量,四方之政行焉。《五子之歌》曰:『明明我祖,萬邦之君。有典有則,貽厥子孫。關石和鈞,王府則有』』。」 所謂「求啟厥後,茲器維則」 者也。

臣按:先儒謂栗之為義有堅栗難渝之義,使四方觀之以為則,萬世守之以為法,以立天下之信,無敢偷焉,所以名官謂之「栗氏」 也。夫三代之量以金錫為之,外圜而內方,以象天地,後世則改用木而內外皆方,失古意矣。古者先王所以垂典則於子孫以示四方,信後世者既有所謂大經、大法而於器物之製作又「皆各有成法焉。然又恐其歲久而易壞也,又必鎔煉金錫而鑄為之器,權其輕重之劑,準其高下之等,既精既堅,無餘無欠,刻為銘文,以為世則,置之王府之中,以示天下之式,以垂後世之範,使其是遵是用,不敢有所渝易焉。」 以此為防,末代乃有以公量收,私量貸,以暗收人心,潛移國祚,如齊陳氏者,然後知古先哲王於巡守之時,必同度量衡於行政之初,必審權量。非故為是屑屑也。其為慮一何遠哉!

《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 步。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 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陳澔曰:「古者八寸為尺,以周尺八尺為步,則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則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今步比古步每步剩出一尺二寸八分。以此計之,則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五十六畝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於此百四十六畝三十步不相應里,亦倣此推之。」

臣按:孟子言仁政必自經界始,所謂經界者,治地分田經畫其溝塗封植之界也。後世田不井授,凡古之溝塗、封植之界限盡廢,所以經界者不過步其遠近、量其廣狹、分其界至以計其頃畝之數焉耳,然欲計之而無所以經畫之尺度可乎?大江以北地多平原廣野,若欲步算固亦無難,惟江南之地多山林險隘、溪澗阻隔,乃欲一一經畫之,使無遺憾,豈非難事哉!古人丈量之法,書史不載,維《王制》僅有此文,然正言古今尺步畝里之數,而不具其丈量之法。今世量田用所謂步弓者,不知果古法否?然傳用非一日,未必無所自也。是法也,施於寬廣平衍之地,固無不可,惟於地勢傾側紆曲尖邪之處,其折量紐算為難,小民不人人曉也。是以任事之人易於作弊。宋南渡初,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首行於平江,然後推及於諸郡,當時亦以為便,惟閩之汀、漳、泉三郡未及行。朱子知漳州,言於朝,力主行之,然竟沮於言者。或曰:「宋人經界之法可行否?」 歟曰:「何不可之有?使天下藩服郡縣皆得人,如李椿年」 、朱熹、鄭昭叔,斯行矣。雖然,猶未也。苟非大臣有定見,得君之專,以主之於上,豈能不搖於群議,而終於必行哉?

《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甬,正 權概。」

仲秋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鄭元曰:「因晝夜等而平當平也,同角、正皆所以平之也。」

吳徵曰:「衡下但言石,於五者之中舉其至重者言也。上曰量,下又曰斗甬者,先總言其器,後言其名也。權者衡之用,概者量之用,惟度既不析其名又不言其用者,度自用無為之用者也。」

臣按:古先盛王凡有施為必順天道,是以《春秋》二仲之月晝夜各五十刻,於是乎平等,故於此二時審察度量權衡以驗其同異,或過而長、或過而短,或過於多、或過於少、或過於重、或過於輕,皆有以正而均之,使之皆適於平焉。後世事不師古,無復順時之政,雖有度量權衡之制,一頒之後,聽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