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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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百、千、萬,所同由也;律、度、量、衡,其別用也。故體有 長短,檢之以度則不失毫釐;物有多少,受之以器則 不失圭撮;量有輕重,平之以權衡則不失黍絲。故幽 隱之情,精微之變,可得而綜也。

審度

《史記》曰:「夏禹以身為度,以聲為律。」《禮記》曰:「丈夫布手 為尺。」《周官》云:「璧羨起度。」鄭司農云:「羨,長也。此璧徑尺, 以起度量。」《易緯通卦驗》,「十馬尾為一分。」《淮南子》云:「秋 分而禾。」定。「定而禾熟。」《律》數十二。而當一粟,十 二粟而當一寸。「者,禾穗芒也。」《說苑》云:「度量權衡以 粟生一粟為一分。」《孫子算術》云:「蠶所生吐絲為忽,十 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氂,十氂為分。」此皆起度之 源,其文舛互。唯《漢志》:「度者,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鍾 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黍為黃 鍾之長。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 為一丈,十丈為一」引,而五度審矣。後之作者,又憑此 說,以律度量衡並因秬黍散為諸法,其率可通故也。 黍有大小之差,年有豐秏之異,前代量校,每有不同, 又俗傳訛替,漸致增損。今略諸代尺度一十五等,并 異同之說如左:

一、周尺

《漢志》:「王莽時劉歆銅斛尺。」

後漢《建武》銅尺。

晉泰始十年荀勗《律尺》,為「晉前尺。」

祖沖之所傳《銅尺》。

徐廣、徐爰、王隱等《晉書》云:「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荀 勗校大樂,八音不和。始知後漢至魏,尺長於古四分 有餘。勗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 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聲韻。以尺量古器,與本銘 尺寸無差。又汲郡盜發魏襄王冢,得古周時玉律及 鐘磬,與新律聲韻闇同。於時郡國或得漢時故鐘,吹」 新律,命之,皆應梁武《鍾律緯》云:祖沖之所傳銅尺,其 銘曰「晉泰始十年。」中書考古器,揆校今尺,長四分半。 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 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 七曰建武銅尺。姑洗微強,西京望臬微弱,其餘與此 尺同。銘八十二字此尺者,勗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雷 次宗、何引之二人作《鍾律圖》,所載荀勖校量古尺文, 與此銘同,而蕭吉《樂譜》謂為梁朝所考七品,謬也。今 以此尺為本,以校諸代尺云。

二、《晉田父玉尺》

梁法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七釐。

《世說》稱有田父於野地中得周時玉尺,便是天下正 尺。荀勗試以校尺,所造金石絲竹,皆短校一米。梁武 帝《鍾律緯》稱「主衣從上相承,有周時銅尺一枚,古玉 律八枚。」檢主依周尺,東昏用為章信,尺不復存。玉律 一口,蕭餘定七枚。夾鍾有昔題刻,迺制為尺,以相參 驗,取細毫中黍,積次詶定,今之最為詳密。長祖沖之 尺校半分,以新尺制為四器,名為「通。」又依新尺為笛, 以命古鍾。按刻夷則,以笛命《飲和韻》,夷則定合。案:此 兩尺長短近同。

三、《梁表》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分二氂一毫有奇。 蕭吉云「出於《司馬法》,梁朝刻其度於影表以測影。」案 此即奉朝請祖暅所筭造銅圭影表者也。經陳滅入 朝,大業中議以合古,乃用之調律,以制鐘磬等八音 樂器。

四、《漢官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晉時始平,掘地得古銅尺。

蕭吉《樂譜》云:「漢章帝時,零陵文學史奚景於泠道縣 舜廟下得玉律,度為此尺。」傅暢《晉諸公讚》云:「荀勖造 鍾律,時人並稱其精密,唯陳留阮咸譏其聲高。後始 平掘地,得古銅尺,歲久欲腐,以校荀勖今尺,短校四 分。」時人以咸為解。此兩尺長短近同。

五、魏尺 杜夔所用調律,比晉前尺一尺四分七氂。魏 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云:王莽時劉歆斛尺 弱於今尺四寸五氂,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氂。 即晉荀勖所云「杜夔尺長於今尺四分半」是也。 六、晉後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二氂。

《蕭吉》云:「晉時江東所用。」

七、後魏前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七氂。

八、中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氂。

九、後尺 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氂。即開皇官尺及後周 市尺

《後周市尺》,比玉尺一尺九分三氂。

「《開皇官》尺」即鐵尺一尺二寸。

此後魏初及東西分國,後周未用玉尺之前,雜用此 等尺。甄鸞《筭術》云,「周朝市尺得玉尺九分三氂。」或傳 梁時有誌公道人作此尺,寄入周朝,云與多鬚老翁, 周太祖及隋高祖各自以為謂己,周朝人間行用。及 開皇初,著令以為官尺,百司用之。終於仁壽、大業中, 人間或私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