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6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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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縣遷陽鎮永利倉者,故提舉常平公事黃侯某 之所為也。聞之故老,某「年中,黃侯以鄉人奉使本道, 奏立是倉。其里中歲時斂散,以賑貧乏,且使鎮官兼 董其事。行之累年,近村之民,頗賴其利。後以兵亂,廢 息無餘,歲或不收,民輒告病。於今若干餘年,而吏部 之調鎮官,猶襲故號也。中間知縣事王君鉛視邑之」 仁風,諸里社倉,頗有成效,欲取其法以復此倉之舊, 而議不克合。今知縣事括蒼鮑君恭叔之來,乃復有 請,而使者吳興李侯沐深然之。於是鮑君得致其役, 營度故壤,築倉若干楹,不日告成,略如舊制。遂移縣 庾之粟若干斛以貯焉。夏發以貸,冬斂以藏,一以淳 熙某年《社倉制敕》從事。蓋凡貸之所及者,某里某都 之人,固皆有以望於其後,而無復凶年之慮矣。其所 未及,則亦欣然相告曰:「是倉息滋而藏羨,其肻卒遺 我哉?」鮑君聞之,以書來告曰:「邑人之情如此,不忍以 無記也。」予觀黃侯當日之權,足以制一道,而其後為 此,乃僅足以恤其鄉鄰,蓋未嘗不歎其心之仁,而病 其不廣。以今推之,則「未必其勢之有不能也,是安得 以今日《社倉》之法告之哉?」若李侯、鮑君之是役,則既 足以使黃侯之心愈久而不泯,而又能承天子之詔 以廣其惠於無窮,是皆可書也已。獨後之人能推所 餘以遍乎其所未及,則有未可必者,故特為之書其 本末而并以告焉,庶乎有所考而不亡也。紹興五年 夏四月己酉,朝散郎、祕閣修撰、新權發遣潭州主管 荊湖南路安撫司公事朱熹記。

《跋曹唐弼通濟倉記》
真德秀

大史黃公之詩有曰:「能與貧人共年穀,定有明月生 蚌胎。」世知誦其言而未必深信之也。撫之宜黃,有曹 君堯咨者,自其先世欲倣建昌吳氏為社倉未果。君 嗣成父志,即其家立庾六,計所有之田,歲收畝六升 以入之,遇年饑則發以糶,量必寬,價必平。於是一方 之人賴以全活者甚眾。君平生力學工文名,不一挂 卿大夫之籍。其子錫,敏悟絕人,方應舉時,制名未定, 里人吳君盟仕衡山,夢君子姪三人皆薦送,而錫與 焉,遂易今名。是年舉進士,明年擢奉常第。夫名不以 他而以錫,是天昭然示以𢌿予之意也。紹定二年冬, 盜發鄰封,宜黃人亦隨和而起,環邑數鄉,攻剽燔僇, 無免者。過君之居,獨曰:「是家能平糶以惠鄉里」,相戒 使勿犯。及亂定,君家廬舍邸墅皆全。昔漢唐之季,盜 不入康成、表聖之閭,世傳以為異事,今於君見之。顧 君本心,不過謂鄰里有相賙之義耳,非有所覬幸而 為之也。及久而不懈,天與之。人誦之,雖兇強不道如 盜賊,亦知毋負君之德。然則天道遠而人性惡者,於 此可以悟矣。錫字晉伯,其中第,予實取之。後使江東, 又邀致幕下。時方講行荒政,晉伯宣力最多,用是縉 紳稱其材。今官奉議郎,前知寧都縣,事業駸駸未艾 也。予讀君所作《通濟倉記》,歎仰久之。謹書其後,以警 世之為富不仁者,俾知希慕其萬一云。

《助濟倉記》
宋·之瑞

「國家惠養元元,故詔天下郡縣置常平義倉」,為凶荒 備法,至善也。第後之為令者,迫於簿書期會,往往先 催科而後撫字,追呼鞭箠,窮日夜之力,猶懼勿給。幸 而集事,則世指為能吏。其甚健者,則肆為推剝,務求 增羨,藉以供苞苴而飾廚傳,尚奚暇憂深思遠,以遺 後日之利益哉?毘陵丁君大榮,天資開敏,勇於立事。 始至茲邑,新縣庠,闢公宇,輿梁濟涉,細大畢舉。邑介 冠蓋之衝,丁夫困於差役,殆無虛日。白郡亟免人以 奠居,公曰:「是第見吾始辦目前耳。」曾蔑寓吾經久惠 民之意,深惟茲邑地褊民貧,富室素罕蓄藏,歲一不 登,饑民嗷嗷,率仰食縣官。公庾賑乏,所出有限。令雖 惻然疚懷,而搏手無策,其勢決至流「徙。因痛節浮費, 一載有奇,除用度外,贏三千緡,乃預於縣側創屋十 間,以助濟名。會鄰邑大熟,遂糴穀三千二百石以實 之。仍括責公田逋租,歲可百石。脫遇旱暵,雖未能蠲 以予民,而裁價賤糶,式遏翔湧。庶幾子本循環,長有 餘蓄,以為常平義倉之助。」其措畫如此。議者謂公之 用心信美矣,如後繼何?某竊謂士大夫孰不慕為仁 而不安於忍?倘坐視民病如秦、越之肥瘠,真忍人矣。 大概當官臨民,亦盡吾心焉耳。如慮後人之隳廢,而 內沮中輟,則動輒退縮,抑何事之可為?是舉也,得公 用心,且以占公,異日官愈高,則及物愈廣矣,烏可以 無紀?嘉泰元年十月日,宋之瑞記。

《義倉記》
明·黃淮

「國家惠養斯民,以固邦本,恆恐閭閻阨於飢餒,不得 以遂其生,上煩聖慮,宵旰靡寧。重念朝廷舊設預備 倉廩,歲久馴致廢弛」,於是慎簡廷臣,授以璽書,條畫 事宜,分詣各道以經理之,仍命藩憲重臣之廉敏者 以為之。左刑部署郎中事員外郎劉廣衡承命往浙 江,偕布政使司方延玉、按察副使王豫協修預備之 政。按行郡邑,宣揚德意,仍召區里之長及鄉之耆民, 群聚於廷,諄切訓飭,益加詳焉。邑中冨羨之家,仰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