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1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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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山前後百蠻王諾驅印」,以「大渡河南山前後都鬼 王之印」為文。

景德四年鑄兩京奉使及諸軍將校等印并置交阯郡王印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景德初,別鑄兩 京奉使印,又有朱記,以給京城及外處職司及諸軍 將校等。其制長一寸七分,廣一寸六分,士庶及寺觀 亦有私記。景德四年,鑄交阯郡王印,製安南旌節,付 廣南轉運司就賜之。按文獻通考俱作景德四年

大中祥符元年以封禪製天下同文之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中祥符元年 五月,詳定所言:「按玉牒玉冊,用皇帝受命寶印之,納 玉匵於石䃭,以天下同文之印封之。今封禪泰山,請 依舊制別造玉寶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寶。其封 石䃭,用天下同文之印,舊史元無制度,今請用金鑄, 大小同御前之寶,以天下同文之寶為文。所有緣寶 法物,亦請依式製造。」從之。

大中祥符五年,詔禁私鑄「私記。」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中祥符五年, 詔「諸寺觀及士庶之家所用私記,今後並方一寸,彫 木為文,不得私鑄。」

天禧元年製昭受乾符之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天禧元年十二 月,召輔臣於滋福殿,觀新刻「五嶽聖帝玉寶」及「皇帝 昭受乾符之寶」,命擇日迎導,赴會靈觀奉安。其寶並 金柙玉鈕,製作精妙。真宗以奏章上帝,承前皆用御 前之寶,以理未順,故改用「昭受乾符之寶。」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作受命寶

按《宋史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戊午即皇帝位。三 月乙酉,作「受命寶。」 按《輿服志》,乾興元年仁宗即位, 作「受命寶」,文同真宗。

按:《文獻通考》:乾興元年三月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 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之,遣內侍諸少府監、 文思院視工作。

仁宗明道元年重作受命寶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元年九月庚寅,重作受命寶。」

按《輿服志》:「明道元年,詔以宮城火,重製受命寶及」

尊號冊寶。

按《文獻通考》:仁宗明道元年,禁中火,寶冊悉焚。其年 九月,改作寶及冊命,參知政事陳堯佐書「受命寶」,薛 奎書「尊號冊寶」,宰臣張士遜書「仁宗為皇太子冊寶」, 參知政事晏殊書「皇太后尊號冊寶。」二年,冊寶成,三 司言用黃金二千七百兩為緣寶法物,詔易以銀而 塗黃金。

景祐三年令鑄三面印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仁宗景祐三年, 少府監言:「得篆文官王文盛狀,在京三司糧料院頻 有人偽造印記,印成旁曆盜請官物。欲乞鑄造圓印 三面,每面闊二寸五分,於外一匝先篆年號及糧料 院名,計十二字,次一匝篆寅印十二辰,亦十二字,中 心篆『正』字,上連印鈕。鑄成轉關,以機穴定之,用時逐 月分對,年終轉逮十二月,自寅至丑,終始使用。所有 轉關正字,次月轉定之時,令本院官封押,選差人行 使。其印遇改年號,即令別鑄。」詔三司定奪以聞。三司 請如文盛奏。

按《文獻通考》:景祐三年,篆文官王文盛言于少府監 曰:「在京糧料院印多偽傚之,以摹券曆者。謂宜鑄三 面印,圓其制,而面闊二寸五分,於外圍周匝篆紀年 及糧料院名凡十二字,以圍篆十二辰凡十二字,中 央篆正字,上連印鈕,令可轉旋,以機穴定之,用時月 分對年中互建十二月自寅至丑,終始循環,每改元 即更鑄之云。若此,使姦人無復措其巧矣。」少府監以 奏,詔三司詳定,請如文盛言。文盛又曰:「舊例,親王、中 書印各方二寸一分,樞密、宣徽、三司、尚書省、開封府 方二寸,節度使寸九分,節度、觀察留後、觀察使寸八 分半,防禦、團練使、轉運州縣印寸八分。凡印各上下 七分,皆闊寸六分,雖各有差降,而無令式以紀其數。」 詔從其言,著于令。

慶曆八年冬十一月己亥作皇帝欽崇國祀之寶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輿服志》,慶曆八年十一 月,詔刻「皇帝欽崇國祀之寶。」先是天禧中,真宗刻「昭 受乾符之寶」,而於醮祠表章用之。後經大內火,寶焚, 乃用御前之寶。至是下學士院定其文,命宰臣陳執 中書之。

皇祐五年冬十月壬子作鎮國神寶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輿服志》:皇祐五年七月, 詔作鎮國神寶。先是,奉宸庫有良玉,廣尺,厚半之,仁 宗以為希代之珍,不欲為服玩,因作是寶,命宰臣龐 籍篆文。寶成,太常禮院引《唐六典》次序曰:「一神寶,二 受命寶。冬至祀南郊,大駕儀仗請以鎮國神寶先受 命寶為前導。」自是為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