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3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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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氏曰:乏,一名容,《射人》云「三獲三容」 是也。以其為革車用皮,乏亦用皮,故因使為之。若然,直云大射共乏,至於賓射、燕射之等,亦使共乏矣。舉大射尊者而言,先鄭讀乏為匱乏之乏者,以其矢於侯,匱乏不去故也 。鄭鍔曰:「王之大射必張三侯,每侯之後必用一乏,使持旌告獲之人用此自庇,車僕掌車之萃,使臨敵」 者得以自蔽之乏,亦使矢之所及者足以自蔽爾。因所職掌以明其義,猶巾車鳴鈴之義。

司常掌九旗之物,名道車載。《斿車》載旌。

賈氏曰:「道車,巾車象路也。以朝朝所以行道,故以象路為道車。」但在朝則建大赤,今以朝、夕、燕出入則建。也。斿車,巾車,木路以田,是斿樂之所,故以斿車為木路。但正田獵,建大麾,今小小田獵及巡行縣鄙,則建旌也。 鄭康成曰:「全羽,析羽五色,象其文德也。」 王氏曰:「旌。言載在車故也。自「旐」以上言「建」,則凡祭祀、會同、賓客建焉,不必在車。《覲禮》所謂「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於宮,皆就其旂而立」是也。 賈氏曰:「此九旗總為大閱而言,其道車、斿車,非為軍事也。」 鄭鍔曰:「大閱之時,王乘戎路而建大常,象路、木路從焉,所載者旟旞與旌。當是之時,玉路、金路不出於此,但言道車、斿車也。」

《秋官》大行人上公之禮:「樊纓九就,貳車九乘。」

鄭康成曰:「樊纓,馬飾,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為一就。就,成也。貳,副也 。」 鄭鍔曰:「後乘之車。」

諸侯之禮,「樊纓七就,貳車七乘。」

鄭鍔曰:「樊纓貳車,在侯所當用者以七為節,在王所以待之者亦以七為節,其視上公降殺以兩而然也。」

《諸子》樊纓五就,貳車五乘。

鄭鍔曰:「樊纓貳車,在子所當用者皆以五為節,在王所以待之者亦以五為節,其視侯伯降殺以兩而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