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4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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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賈氏曰:「徹廣六尺者,不與四馬車八尺者同。」

鄭司農曰:「鬲,謂轅端厭牛領者 。」 毛氏曰:「所以。」

鬲牛,不使之外縱,故謂之鬲 。賈氏曰:「徹鬲長六尺者,以其兩轅一牛在轅內,故狹也。四馬車鬲六尺六寸者,以其一轅兩服,馬在轅外,故鬲長也。」 薛氏曰:「大車兩轅,鬲長六尺,則與六尺六寸之衡不同。是兩轅之車,一牛在轅內,故鬲短而徹狹;一轅之車,兩服在轅外,故衡長而徹廣 。」 《易氏》曰:「曰輪、曰轅、曰牝服,雖有三等之不一,至其為鬲、為徹廣,則一而已 。」 愚案:《輈人》、乘車、兵車,轅長一丈四尺四寸。此所言「三其輪崇」 者,止言大車、柏車、羊車也。其曰「凡為轅」 者,合三車而言之 。易氏曰:「此三車者,擬以乘車、兵車之制。輪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輪也。牝服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較也。轅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輈也。徹廣即乘車」 、《兵車》之所謂「軓廣」 也。鬲即乘車、兵車之所謂衡也。以《乘車》、兵車而論之,輪崇與輿廣衡長同於六尺有六寸者,故曰「參如一謂之參稱。」 較即輿上之兩輢而出乎式者也,其制亦如之。衡即一轅容兩服馬者也,其制亦如之。軓廣雖八尺,然亦因輿之廣而加之也。輈長雖丈四尺四寸,然亦因輿隧之深而加之也。至於車人之車則不然,柏車行險阻之地,其較宜於短;大車行平夷之地,其較宜於長;羊車用於宮中,宜於長短之中而已。是三者既有長短,其為轅也,亦各隨其輪之制。是數者皆非乘車兵車三稱之制,此所以命之車人,而特見於《考工》之末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