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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魯自一八七四年起
巴西自一八八一年起
日本自一八九七年起
墨西哥 | 自一八九九年起 | ( | 一九一四年十月向中華民國聲明放棄 | ) |
治外法權要求重訂條約民國至今擱置 |
瑞士自一九一八年起(中華民國所給與)
此外有已訂撤廢治外法權條約而無施行協定、致繼續享有治外法權五國、卽如左。
比利時自一九二八年繼續(中華民國所給與)
意大利自一九二八年繼續(同上)
丹麥同上(同上)
西班牙同上(同上)
葡萄牙同上(同上)
亦有在滿洲國之外國人、並無治外法權者、或係新興之邦、因歐戰結果、(如德奧)或出自動放棄、(如蘇聯)其國名如左。
滿洲國大系第九輯法制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