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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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士飮酒不樂。皆自爲貶損,憂民也。禮食則祭所先,不祭肺則不殺。除,治也。縣

樂器,鐘磬之屬也。

檀弓

知悼子卒,未葬,悼子,晉大夫荀盈也。平公飮酒,師曠、李調

侍,鼓鐘,杜蕢自外來,歷階而升堂,酌曰:「曠飮斯。」

又酌,曰:「調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飮之。降,趍而

出。三酌,皆罸爵。平公呼而進之,曰:「蕢爾飮曠何也?」曰:

「子、卯不樂,紂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謂之疾日,不以擧樂,所以自戒懼也。

悼子之喪在堂,未葬,斯其爲子、卯也大矣。言大夫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