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7-魏徵-羣書治要-16-0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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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議務在寬厚,耻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吿訐

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蓄積歲增,戶口浸

息。風流篤厚,禁罔疎闊,選張釋之爲廷尉,罪疑

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措

之風。卽位十三年,齊大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

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皆稱其廉

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

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没入

爲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