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684-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8-8.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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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数日吏遮止之䟽不得上在州以家人禮待吏人宜罰

者罰之宜賞者賞之一不以簿書介意賦稅不登賦稅或作稅賦𮗚

察使数誚譲上考功第城自署第曰撫字心勞徴科政拙考

下下𮗚察使嘗使判官督其賦至州怪城不出迎以問州吏

吏曰刺史聞判官來以爲巳有罪自囚於獄不敢岀判官大

驚馳入謁城於獄曰使君何罪某奉命來候安否耳留一兩

日未去城固不復歸館門外有故門扇横地城晝夜坐卧其

上判官不自安辭去其後又遣他判官崔某徃按之崔承命

不辭載妻子一行中道而逃按或作或非是城孝友不忍與其弟異

處皆不娶給侍終身有寡妹依城以居有生年四十餘癡不

能如人常與弟負之以遊生或作甥或作男𥘉城之妹夫亡在他處

家貧不能葬城親與其弟舁尸以歸葬於其居之側往返千

餘里卒時年六十餘 戊午以戸部侍郎潘孟陽爲度支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