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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574-王陽明-陽明先生集要-12-06.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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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商稅之中鹽稅實有三分之二爲照南贛二府


與廣東翁源等縣壤地接連近該兩廣具奏征勦前


賊乗虛越境難保必無見今府庫空虛民窮財盡將


來糧餉絕無仰給況此鹽利一止私販復生雖有禁


約勢所難遏與其利歸於奸人孰若有助于軍國合


無轉逹將前項鹽稅著爲定例許於袁臨吉三府地


方𤼵賣照舊抽稅以SKchar軍餉每年終依期造報餘剰


數解部轉𤼵光祿寺支用以省加派小民如此則


奸弊可革軍餉有賴光祿寺SKchar用亦得少資誠所謂

一舉而數得矣呈乞照詳轉達等因具呈到臣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