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763-戴震-戴東原集-4-1.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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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

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此舉其終之大

限冒之也不使民之後期而聽其先期恐至於廢倫也

亦所以順民之性而民自遠於犯禮之行也周禮凡言

會者皆謂歲計日會中春令會男女者使其屬稽之覈

之三十之男二十之女貧不能婚嫁者許其殺禮殺禮

則媒妁通言而行謂之不聘不聘謂之奔故曰於是時

也奔者不禁奔之爲妻者也記曰聘則爲妻奔則爲妾

奔之爲妾者也買妾者納財而不用禮因其不聘故謂

之奔左傳聲伯之母不聘穆姜日吾不以妾爲姒凡三十之男二十之女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