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47-錢大昕-濳研堂文集-16-10.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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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異黍則容受必不符不知攷律之用方龠則黃鐘必

非八百十分不知徑三分之積六百四十分則必以方

徑爲員徑不知周鬴止用十寸尺則聲不能中黃鐘之

宮不知玉律之積數增多則隋志錯誤之故不明不知

雅樂燕樂異調則郊廟與房中無別不知中管之非元

聲則八音俱乖本律不知校律用尺再乗方則得數必

舛不知今權所應之度則不能審古物之應律與否如

是而律不可通矣夫言律必求其實用律之數寓於度

量權衡而其聲應乎金石絲竹律本無不通故以是數

物爲其用通則有法焉卽黃鐘之律是也故曰爲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