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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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謂非應累者唯具條其狀不累輕以加重

 䟽議曰以上三事並非應累斷者雖從兵器

 處罪仍具條三種犯狀不得將盜一年徒罪

 累於𥝠有禁兵器一年半徒上故云不累輕

 以加重所以具餘其狀者一彰罪多二防會

 赦雜犯死罪經赦得原蠱毒流刑逢恩不免

 故也

 注若重罪應贖輕罪應居作官當者以居作

 官當爲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