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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2-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7.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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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謂隨軍所須戰具所用供給軍事雖

 非人兵皆先言上待報始得調發註云謂給

 軍用當從私出皆是若應用官物自有常式

 此為出私家故須先言上待報違者徒一年

 若知不先言上雖言上不待報即給與者減

 一等合杖一百

若事有警急得便調發給與並即言上若不調

發及不給與者亦徒一年不即言上者各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