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3-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8.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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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爲人所侵損恐喝以求僃償事有因縁之𩔖者非

 䟽議曰恐喝者謂知人有犯欲相告訴恐喝

 以取財物者注云口恐喝亦是雖口恐喝亦

 與文牒同計𧷢準盜論加一等謂一尺杖七

 十一疋加一等五疋徒一年半五疋加一等

 三十五疋流三千里雖不足畏忌但財主懼

 而自與財者亦同恐喝之罪注云展轉傳言

 假若甲遣乙丙傳言於丁恐喝取物五疋甲

 合徒一年半乙丙並各徒一年是名展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