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Sanbian427-張綱-華陽集-8-4.djvu/7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實輙行追迨捕繋者並坐以法四月七日奉聖

  㫖今後如有論訴或告首罪惡顯著事迹明白

  官司見得詣實方許勾追證佐将為首人依法

  勘㫁自餘支黨特免窮治不得稍渉支蔓餘依

  所乞

右臣㸔詳紹興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指揮盖縁兵火

之際小人乗時作過至今經隔五六年而詞訴不絶

獄訟滋多所以特降聖㫖截自紹興二年正月一日

以前所犯已在官者限日結絶未在官者指揮到後

並不許受理今折彥質所奏乞詳酌上件指揮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