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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簽定“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站管理及保養的合同"。

454

2005年5月27日,按照被告甲的批示,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乙壬以澳門特區政府代表的名義,與辛丁的代表、該公司原董事長辛甲就“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簽訂了書面合同;合同服務期限追溯至2004年1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止。

455

2005年11月1日,建設發展辦公室透過第 XXX/XXX/XXXX 號建議書,建議以豁免競投及諮詢方式,將2006年的“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繼續批給辛丁,合同金額為該公司所作的報價12,016,500.00澳門元,服務期為12個月,由2006年1月1日至2006 年12月31日。同月10日,被告甲以批示同意該建議書。

456

2005年11月11日,辛丁獲批給上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