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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的文件的認證本"為理由,駁回辛庚的申請。

488

1993年9月21日,辛庚向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司提交有關沙紙契認證本。

489

1997年4月12日,當時的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以“路環整治計劃已近尾聲"的理由而同意批准開立有關批地卷宗。

490

1997年7月15日,辛庚向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司提交有關建築計劃,開立的工程卷宗編號為XXX/XX/X,申請在該地段上興建6幢地面以上2層高的別墅。

491

1997年9月18日,當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司發函通知以有條件方式核准辛庚之上述建築計劃,祇允許在其中2703平方米土地上進行建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