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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後加工程,批給金額為28,827,612.50澳門元。

205

2006年6月,被告甲收取了甲癸因其公司取得上述工程及為日後能通過被告甲獲得更多工程項目而支付的餘款10,000,000.00港元。

206

2005年12月14日,乙甲取得了承建“銀河星際酒店精裝修工程" 的合約。

207

上述工程的發展商要求負責承建的乙甲須在指定日期內完成有關工程,否則將就延誤的工期向發展商賠償巨額款項。

208

甲癸為了使有關工程能順利的進行及避免工程延誤導致罰款,故要求被告甲給予協助,授意政府監管部門尤其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加快項目審批及驗收工作,以保證工程能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