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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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新华社北京2019年11月3日电
来源 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03/content_5448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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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各地区的改革方案,各地的行政学院和党校均合二为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施原来党校和行政学校/学院的双重职能,故本条例(“党内法规”)具有行政性质。且根据国令第726号,原来的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再适用,盖因此“党内法规”作为新“法”优于旧法,故本条例才是目前规范政府内部培训机构即行政学院的法规。--听风吹过的声音讨论2020年4月3日 (五) 11: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