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版本資訊
版本 新華社北京2019年11月3日電
來源 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03/content_5448149.htm
貢獻者
完成度
備註
校對

版權說明[編輯]

根據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各地區的改革方案,各地的行政學院和黨校均合二為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實施原來黨校和行政學校/學院的雙重職能,故本條例(「黨內法規」)具有行政性質。且根據國令第726號,原來的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不再適用,蓋因此「黨內法規」作為新「法」優於舊法,故本條例才是目前規範政府內部培訓機構即行政學院的法規。--聽風吹過的聲音討論2020年4月3日 (五) 11:0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