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马来西亚联邦宪法/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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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条:有关联合服务的供款

在独立日之前生效的任何协议,凡涉及到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该类雇用中联邦和任何州应付薪酬的比例,应继续有效,直至有新的协议或联邦法律取代为止。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编辑]

(本条文未曾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