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行批〔1992〕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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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湘潭县驻地迁移易俗河镇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迁至易俗河镇。在驻地迁移过程中,其行政机构不变,不增加编制,迁移经费自行解决。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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