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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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行批〔1992〕6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6月25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2年/第2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2年第21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一月八日《關於湘潭縣駐地遷移易俗河鎮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湘潭縣人民政府駐地由湘潭市遷至易俗河鎮。在駐地遷移過程中,其行政機構不變,不增加編制,遷移經費自行解決。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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