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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广州》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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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与南人 《如此广州》读后感
作者:鲁迅
(署名:越客
过年
本作品收录于《花边文学

  前几天,《自由谈》上有一篇《如此广州》,引据那边的报章,记店家做起玄坛和李逵的大像来,眼睛里嵌上电灯,以镇压对面的老虎招牌,真写得有声有色。自然,那目的,是在对于广州人的迷信,加以讥刺的。

  广东人的迷信似乎确也很不小,走过上海五方杂处的衖堂,只要看毕毕剥剥在那里放鞭炮的,大门外的地上点着香烛的,十之九总是广东人,这很可以使新党叹气。然而广东人的迷信却迷信得认真,有魄力,即如那玄坛和李逵大像,恐怕就非百来块钱不办。汉求明珠,吴征大象,中原人历来总到广东去刮宝贝,好像到现在也还没有被刮穷,为了对付假老虎,也能出这许多力。要不然,那就是拼命,这却又可见那迷信之认真。

  其实,中国人谁没有迷信,只是那迷信迷得没出息了,所以别人倒不注意。譬如罢,对面有了老虎招牌,大抵的店家,是总要不舒服的。不过,倘在江浙,恐怕就不肯这样的出死力来斗争,他们会只化一个铜元买一条红纸,写上“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或“泰山石敢当”,悄悄的贴起来,就如此的安身立命。迷信还是迷信,但迷得多少小家子相,毫无生气,奄奄一息,他连做《自由谈》的材料也不给你。

  与其迷信,模胡不如认真。倘若相信鬼还要用钱,我赞成北宋人似的索性将铜钱埋到地里去,现在那么的烧几个纸锭,却已经不但是骗别人,骗自己,而且简直是骗鬼了。中国有许多事情都只剩下一个空名和假样,就为了不认真的缘故。

  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二月四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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