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北盟会编/卷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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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百一十八 三朝北盟会编
卷二百一十九 炎兴下帙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二十 

起绍兴二十一年九月尽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二十日乙未

九月,巫伋、郑藻使于金国回。

巫伋、郑藻以祈请使副使于金国,至金国阙下,引见毕,内殿奏公事,惟正使巫伋得入,虏主问所请者何事,伋首言乞修奉陵寝,虏主令译者传言:“自有看坟人。”伋第二言乞迎请靖康帝归国,又令译者传言:“不知归国甚处顿放?”伋第三言本朝称皇帝二字,又令译者传言:“此是你中国事,当自理会。”伋唯唯而退,以待辞而归。
《遗史》曰:巫伋作祈请使而无祈请之辞,投书而已,议者谓不识字之承局可优为也。

幸张俊第。

上幸张俊第,府第官吏各转一官。【旧校云:绍兴二十一年十月,高宗幸张俊第,俊献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五百九颗,又珠子念珠一串一百九颗、宝器、古器、汝窑、书画之类,皆极稀世之珍,见《武林旧事》。阖门转官,所以酬其进献之费欤?】

十一月,陈相为大金贺生辰国信使,孟思恭副之。

陈相,字相之;孟思恭,字彦安。

十二月,金人遣使来贺正旦。

二十二年五月,金人遣使来贺生辰。

十月,孙仲鳌为大金贺正旦国信使,陈靖副之。

陈靖,字彦恭,开封人。

李琳为大金贺生辰国信使,石清副之。

十二月,金人遣使来贺正旦。

绍兴二十三年五月,金人遣使来贺生辰。

十月八日癸亥,施钜为大金贺正旦国信使,冀彦明副之。

施钜,字大任,湖州人;冀彦明,开封人。

吴㮚为大金贺生辰国信使,张彦攸副之。

吴㮚,字少仁,建康人;张彦攸,字安道,开封人。

十二月,金人遣使来贺正旦。

金人改元正元。

绍兴二十四年五月,金人遣使来贺生辰。

七月二日癸丑,张俊薨。

《中兴遗史》曰:张俊享年六十九,以疾终于牖下,上闻其薨,震悼,辍视朝三日,赐棺木、袭衣,一品礼服、龙脑、水银、赙绢各有差,追封循王,厚录其孤。俊之妻 —— 秦国夫人魏氏,先俊薨,以其爱妾荣国夫人张氏继室,嫌其同姓,遂改为章氏。俊状貎雄伟,性深浑厚严重,征行戍守,师律整齐,纳亡抚降,皆能得其死力,如杨存中、田师中、赵密辈,皆出其门。

十四日乙丑,上幸张俊第临奠。

上幸张俊第临奠,为之恸哭,干办官高渐、李革等皆右武大夫,仍赐金带。

八月,敕葬张俊。

敕葬张俊于常州无锡县,命延福宫使、安徳军承宣使、内侍省押班张去为䕶葬事。
《林泉野记》曰:张俊,字英伯【旧校云:《宋史》作伯英】,泰州山阳人。少为弓箭手,初从泸州兵讨南蛮有功,后从梁方平累攻夏国,皆先登。宣和五年,京东、河北盗争起,从梁方平破郓州贼李太,追至洺州,大合群盗万人来拒,又击灭之。六年,破大名贼于超化寺,追至内黄,又破内黄贼数千。七年,破沂州贼三万于沂水,追至密州,又破密贼徐靖于莒县,回遇贼于南楼山,又破之,还沂州,破贼张仙于礧鼓山,又破潍州群贼于方村,累迁武徳郎。八年,济南贼孙列整众十万,俊从方平讨之,先射中贼来挑战者,因大破于铧子山,又破潍州群党益昌乐。靖康中,从种师中救太原,与大金战榆次,夺马千匹,及师中死,俊溃围,走马河川,虏来追,俊大呼死战,斩首五百级,加武翼大夫,从知信徳府梁扬祖,统兵谒康王于大名,王问扬祖诸兵官谁可使,扬祖称俊忠实可任,王甚爱之,明年,李煜【旧校云:《宋史》作李昱】寇东平府,王命俊同苖傅讨之,至任城县遇伏兵,赖其将赵密射退贼,俊与傅击煜,大破之,斩二千级,加拱卫大夫、徐州观察使。王即位,除御营使司前军统制,又加带御器械,往平杜用于淮宁府,又从两浙制置使王渊,招降赵万于润州,降陈遇于杭州,至婺州,射杀贼何三五。建炎二年,秀州军卒徐明反,命俊讨擒之,献俘于行在,加武宁军承宣使。三年,苖傅、刘正彦反,加俊武宁军节度使、秦凤路马步军副总管,俊不受,与张浚泣议,约诸将来勤王,时韩世清军先为金人所败,死亡略尽,而不能军,俊乃以统领刘宝一军借之,至临平撃贼将苖翊、马柔吉军,败之,以复辟功,加镇西军节度使,数日又改御前右军都统制。大金渡江,上幸温州,留俊军守明州御之,大金兵至,俊纳隐士刘相如之计,与之决战,令统制刘宝先战,不胜,俊用兵横冲之,而杨沂中、田师中军战又不胜,宝兵再进,与之苦战,而李质率诸班直,以舟师来助,刘洪道又率其兵射其傍,遂大败之,杀数千人。四年,兀术又领兵至,俊击之于高桥,一日数合,又大败之,然其心惧其益兵再来,遂与质、洪道俱弃明州而走,兀术闻诸军已去,复来屠其城,加俊检校少保、定江昭庆军节度使,改神武右军都统制。大金寇淮南,刘光世守润州,乞俊来援,俊他托不行,李成围江州,兵势甚盛,以俊为江淮招讨使,命王𤫉、岳飞、陈思恭皆听其节制,领兵五万往讨之,绍兴初,至洪州,李成将马进来挑战,俊坚壁不出,后用飞计,渡江击之于玉隆观,败之,至筠州,进陈兵数十万,命飞与陈思恭骑兵击之,数合不能胜,俊度其已疲,复率众兵急攻之,贼大破,杀数万人,临阵降者五万,俊惧其太众,且疑复反,是夜皆杀之,进走,追至奉新县之楼子庄,至江州,又再败之,追至蕲州罗田山,又败之,成遂杀进,降于刘豫,俊命飞追张用,降其众五万,知鄂州李允文恃兵跋扈,俊诱而擒送行在,加太尉。,抚使领兵犯淮东,以俊为浙西江东宣抚使,领兵至镇江,命统制张宗颜战于真州六合县,败之,命其将卢师廸战真州乌墩镇,败之,又战于乌石山,败之。五年,师廸战于龙山,败之,命统制王进战盱眙,败之,其将张元战白塔,败之,进又同杨忠闵往战于淮河,败之,降其将程师回、张延寿二人,又命统制高举战于天长军,败之,王进、高举、卢师廸皆俊之将也,加开府仪同三司,以其军为行营中䕶军。六年,加崇信奉宁军节度使,进守盱眙,筑大城以拒大金,时主管殿前司杨沂中军泗州,刘豫遣侄猊以军三万寇濠州,俊令张宗颜、王璋会沂中,往击之,战定远县及李家湾,大破之,降其兵万人,俊同沂中攻寿春府,不克而还,加少保、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七年,为淮南西路安抚使,退军建康府,其军多扰民不戢,颇为民怨。九年,加少傅、安民靖难功臣。十年,大金背盟,加少师、兼河南招讨使,封齐国公,命以兵救刘锜于顺昌,俊竟不出,兀术已退,俊乃行,命统制朱超【旧校云:疑是宋超】战永城县米家村,败之,统制王徳战蕲城县,败之,下宿州,俊进兵,战城父县,败之,下亳州,又战于涡河,败之。俊爱惜士卒,赏罚明信,先计后战,故未尝败焉。十一年,大金兀术、龙虎大王、镇国大将军韩常,领兵五十万陷庐、和州,连诏促俊,率先夺和州,诸军至,杨沂中亦以军来,故遣沂中同王徳战含山县昭关、仙崇岭等处,颇败之,兀术列大阵柘皋,俊时感寒疾,督战,沂中轻进败绩,王徳援之,以骑军横冲其兵,大破之,擒其酋长百馀人,杀其兵万馀,俄而兀术复以重兵围濠州,俊以粮乏,退军黄连镇,及濠州已陷,令沂中往收复,大金伏兵围之,沂中大败,遣王徳、田师中、高举、刘宝救之,沂中得逸,退军建康府。其军八万皆少壮精练之士,器甲光明锋锐,为诸军第一,世谓之鐡山军,俊兵强势重,恃宠怙权,上眷之厚,凡所言,朝廷无不从,荐人为监司郡守,带职名者甚众,宰相不敢少违。晩年主和,与秦桧意合,来朝,除枢密使,赐玉带,觉朝廷欲罢其权,乃乞纳兵,忌刘锜、岳飞,以锜战不力,以飞不赴援,每谮于主相,二人坐是获罪,复令同飞往楚州,领韩世忠军归于镇于镇江府,飞罢而俊独在镇江府以为备,加太傅、广国公。大金再陷楚、泗、濠、扬州,俊不出兵渡江,以坚和议。十二年,还朝,荐其将田师中往鄂州掌岳飞兵。初与桧约,俊主和议,尽罢诸大将,悉以兵权归俊,故俊力助其谋,及诸将皆罢,桧乃令侍御史江邈屡言俊罪,罢为醴泉观使,复还三镇节钺,封清河郡王,改静康宁武奉国军节度使。二十一年,上幸俊第劳之,拜太师,官吏各迁一官,以侄子盖为安徳军节度使。二十四年七月,薨,年六十九,追封循王,敕葬常州无锡县,以知内侍省张去为䕶丧事,自行朝至无锡,州郡将相祭之者接迹,江左以为荣。五子:子琦、子厚、子颜、子仁、子正。孙:宗元。其麾下将佐,若杨存中、田师中、王徳、赵密,皆为三公节钺;张宗颜、刘宝、王进、马立、王璋,皆显仕;幕府若孙佑、史愿、詹和、詹宗明、郄渐英、温彦,多为侍从帅守,后赐谥曰忠烈。

十月,沈虚中为大金贺正旦国信使,张抡副之。

沈虚中,字太虚;张棆,字材甫,开封人。

张士襄为大金贺生辰国信使,张说攸副之。

张士襄,字赞可,建康人;张说,字次傅,开封人,医官公裕之子也,娶吴氏,乃中宫之妹。

十二月,金人遣使来贺正旦。

绍兴二十五年正月,车驾驻跸临安府。

十月初八日壬子,郑楠为大金贺生辰国信使,李大受副之。

王珉为大金贺正旦国信使,王汉臣副之。

二十日甲午,秦桧病笃。

秦桧以疾势危笃,札子乞同男——熺,致仕,二孙——埙、堪,改差在外宫观,降诏不允,曰:“丙吉有病,夏侯胜预知必愈,谓有阴徳者,必飨其寿,以及子孙。卿独运庙堂,再兴宗社,元勲伟绩,著在旗常,过吉远矣!兹微爽于节宣,曽何伤于气体?矧今朝廷恃以为轻重,天下倚以为安危,卿其保精神,省思虑,勿药之喜,中外所期,纳禄之陈,岂朕所望?所请宜不允。”再请,许之,制曰:“太平乐与,兴贤共享,盈成之治,三公坐而论道,难亲几务之繁,眷予不召之臣,光辅中兴之运,兹览辞荣之奏,宜推从欲之人,扬于大廷,诏尔百辟。某官秦桧,闳深而肃括,博厚而高明,任天下之重而靡辞其难,举天下之言而必见于用,蚤坚不夺之节,力振无穷之基,自登冠于宰司,首定盟于邻好,大策非凡所见,咸胥动以浮言,方叔克壮其犹,独秉持于素守,上以遂予一人之孝养,下以成尔百姓之安居,不矜功业之辉,复立规模之宏远,劝农桑而臻富庶,兴礼乐而导中和,国制既成,天休来萃,比连闻于假告,已渴伫于仪刑,乃命仆臣,亲临甲第,惟阴徳之获报,宜勿药以有瘳,何遽贡于嚢封,祈上还于印绶,诚请确至,诏旨莫回,其宠拜于王封,用归荣于里社云云。可特授依前太师,进封建康郡王。”

二十一日乙未,幸秦桧第。

上幸秦桧第问疾,桧朝服拖绅,无一语,唯流涕淋浪,而上亦为之堕泪,就手解红帕,赐桧拭泪,既退,其子熺奏请代居宰相者为谁,上曰:“此事卿不当与。”宣赐本府干办官丁禩金带一条,巳时还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