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江青代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职务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中共中央关于江青代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职务的通知 中发〔66〕439号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1966年8月30日 |
陈伯达同志因病经中央批准休息。在陈伯达同志病假期间或今后离京外出工作期间,他所担任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职务,由第一副组长江青同志代理。
![]() |
本作品来自中国共产党文件。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CPC 1],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直属机构)制定的公文,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讲话和其它文件是否属于以上范围,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中存在争议。在有进一步共识之前,本模板的使用仅限于以上所列之文件。对于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保护期的其他中国共产党文件,应使用版权失效模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