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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小纪/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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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绍兴十七年正月尽十八年十二月

绍兴十七年岁在丁卯春正月,戸部侍郎尹椿年言:“两浙经界已毕者四十县,其未行处,若止令人户结甲,虑形势之家尚有欺隐,乞依旧画图造簿,本所差官核实,若先了而民无争讼之烦,则申朝廷推赏,如守令慢而不职,奏劾取旨。”丁卯,诏从之。

诏令后孟飨诣景灵宫,及皇太后、皇后或时出入,自支钱米,不须临安应办,恐扰及市民。

癸巳,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夀观、兼侍读秦熺加大学士。

二月乙未朔,以右谏议大夫汪勃为御史中丞。

临安府奏减定房钱,辛丑,上谕宰执曰:“官私须合均一。”秦桧曰:“臣有以知陛下无心应物,而施政平也。”

丁未,上亲祠高禖。

少保、殿帅杨存中奏:“诸军营昨用草盖,岁深已坏,乞造瓦屋。”辛亥,上曰:“草屋经夏尤难处,第令改造,虽未即成,可旋为之。”

壬子,诏阵亡恩泽自今不须裁定,可依祖宗法。

言者论参知政事李若谷,辛酉,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太平观。再论,遂夺职,令江西居住。

三月丁卯,以给事中段拂为翰林学士。拂,江宁人也。

己卯,宰执奏国信所乞裁减接伴北使官属事,上因谕曰:“奉使边知白渡淮数日,而尚未至,恐滞于中路,则从人不能无扰,可降指挥,今后计程赴行在。”

夏四月辛亥,上谓秦桧曰:“近来任满转官,减半添给,陈乞攀援者多,可禁止之,悉遵旧法,犯者论以违制。”

戊午,宰执奏殿前司申训练官董彦起复事,上曰:“须见在中军,不免从权,若旋行窜名,规免执䘮,有害风教,可禁止之。”

先是,徽宗忌辰,皇太后亲诣景灵宫,少师、昭庆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乐郡王韦渊因赴起居,妄出辨语,诋毁太后,既而命殿中侍御史上饶余尧弼就其家鞫治,具伏,庚申,责授散官,袁州安置。

六月癸巳朔,上谕宰执曰:“临安居民皆汲西湖,近来为人扑买,作田种菱藕之类,沃以粪秽,岂得为便?况诸库引而造酒,用于祭祀,尤非所宜。可禁止之。”又曰:“㳂江石岸,令速修失之,迟则冲损害民,费工必倍。”

乙未,宰执奏放临安府房钱事,上曰:“雨泽稍频,细民不易。”秦桧曰:“昨蒙宣问,常、润及江东阙雨,臣弟赴宣州新任,近得报,雨已霑足。”上曰:“秋成有望,可喜也。”

殿中侍御史余尧弼论知上饶县韩晖,非理贪求,上谕宰执曰:“县令非人,民受其弊。若铨择,则员多,有所不暇。第责之监司,去其贪暴昏谬,庶几百姓均被实惠。”尧弼,上饶人也。

秋七月,初,四川宣抚使郑刚中即利州置监铸小铁钱,欲以救川引之敝,遂就除资政殿学士。刚中在蜀六年,秦桧忌之,而刚中服用亦或逾制。四川总领赵不弃欲尽取刚中所储,刚中不与,至是不弃自四川回。己巳,上曰:“不弃深知四川财赋,计今调度给足,则军兴以来所敷,并可蠲罢。朕所以休兵讲好,盖为苏民力尔。如其不然,殊失本意。”时不弃颇文致刚中事,寻以不弃为工部侍郎。

甲申,提举太平观张扩投闲五载,居于徳兴之先庐,日从宾客,以觞咏自娱,至是疾革请老,丙戌,上谓宰执曰:“此吾中兴辞命之臣”,诏除敷文阁待制致仕。

八月乙未,宰执奏除临安府帅臣,上因谕曰:“朝廷于临安,不免时有所需,如御膳未初日供,今则月一取之,庶几不敢縁此扰民也。”

九月乙丑,宰执奏殿前招到海贼,分隶诸军事,上曰:“海贼若窜,须立赏捕之,仍常加恤,毋使去为民患。”

知大宗正、主管濮祠士套赴行在,供职也,奏事,乙亥,上谓宰执曰:“南班有分处绍兴府者,比之行在,日奉朝谒,劳佚不均。祖宗待遇优恤问有朕汤药假【按此句疑有脱误】朕念宗子食贫者众,时有以助其费。”秦桧曰:“向日郊赐加厚,足见圣慈惇叙之意。”

是日户部具到诸路月桩钱,以缗计者:江东信州 —— 五万四千;徽州 —— 五万八千;宣州 —— 四万九千;江西吉州 —— 六千七百;抚州 —— 二万五千;江州 —— 一万一千;筠州 —— 六千九百;建昌军 —— 二千三百;临江军 —— 四千六百;南安军 —— 六千六百。上曰:“科敷之类,富者犹不能堪,下户何所从出?若计诸州羡馀以减月桩钱,诚宽民力。”秦桧曰:“指挥之下,百姓想皆欢欣鼓舞。”上曰:“朕备尝艰难,知细民阙乏,虽百钱亦不易得。故寻常不欲妄费,或有馀财,即命桩留,以待缓急,庶几时不至失措。”

言者论资政殿学士、四川宣抚使郑刚中奢侈妄作,丙子,诏罢刚中,仍于鄂渚候旨,既而落职,责桂阳军居住。其后,又以在蜀日,有盗过界偷马,诏刚中捕捉,而奉行不均。又擅自鬻度僧牒及兴监铸,以所收到直便支费,且欲并都转运司入宣抚司。又不喜朝廷置四川总领官,却说谕统兵官云:“今为总领交去,钱物无可送遗。”再为言者所论,制勘,狱成,刚中累贬封州,其子书写机宜良嗣并官属张汉之皆除名编管。

己卯,宰执奏修太医局事,上曰:“医官如王继先辈,恐难有继者。宜立法试选医生,然须有自得处,徒诵方书,不能意解,岂足为良医也?人命所系,诚不可忽。”

是日,金国主亶出猎,至阴山之北打围,遂至云中府。冬十月,复归上京。

十一月辛酉朔,日当蚀,阴云不见。

初,命刑部尚书周三畏等详定重修常平免役敕令格式,至是书成,丙寅,太师、左仆射秦桧上之。

十二月辛卯朔,上谓宰执曰:“昨日阅试殿前、马、步诸军,武艺皆精。”秦桧曰:“陛下以赏激之。”上曰:“引硬射新,旧以二百人为率,自后当增至三百人,庶使递相教习,缓急可用。”

癸巳,宰执拟差左奉议郎吴质知容州,上曰:“广东西阙官,自来多是权摄,如海外州军,监司巡历不到,朕毎以为虑。有愿就者,宜早与差遣。”

自驻跸以来,岁祀十神太一于𠅤时僧刹,言者以为未称钦崇之意,癸卯,诏两浙转运司营太一宫。

甲辰,右正言巫伋请以前后诏书编成册,付州县遵行,上曰:“朕屡降宽恤指挥,而守令不能奉承,安得惠及百姓?当使监司按劾,警慢吏。”

壬子,宰执奏四川命官,因罪停降,遇恩该叙复者,元系宣抚司行,令与还之省部,上曰:“四川人多,只官川中,今可量与注拟东南,庶使远近人情,无彼此之间。”初宣抚司得便宜补官,皆预给敕牒,至是会萃,令吏部换给,秦桧疑其未实,多格不行,吏部侍郎周执羔言于桧,以谓朝廷本许以一切,不宜失信,乃从之。此据执羔《行述》修入,权附此

殿中侍御史余尧弼,论浙东提刑林师说敢为异议,甲寅,诏罢之,上曰:“人心不同,岂能尽知?但当试用,若肯协济国事,自须进擢。如意怀二三,狙诈谋身者,不免斥去,以示之好恶,庶革士风之偷薄也。”

建、劔、汀、邵在闽中,号上四郡,毎岁上供诸费,皆仰盐以办。时建之盐纲不集,且官盐莫之售,私盐莫之禁,故公家之用匮。守臣敷文阁待制林乂熟其弊,盖盐纲非请托不行,或纲未入手,而本钱为之一空,坐是故得而不行,行而不至,公私俱困。乂乃选使臣皂隶之廉干者十馀人以授之,且犒劳良厚,戒之毋藉铢两,至是,损其宜,鬻之,故盐货流行,郡以不乏。

是岁,金国主亶遣使挟相士下两河诸路,选民间室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者,凡得四千馀人,皆令入宫。

绍兴十八年{*|岁在戊辰}春正月,庚申朔,宰执奏淮南转运副使钱端礼乞将本路应副国信使宿食处,并作一十二顿,上曰:“此亦免官吏乘时扰民。”诏从之。

甲子,言者谓:“先朝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荐献诸陵,季秋则御史按视。今永祐陵近在会稽,一水之隔,望举行旧制。”从之。

戊子,上与宰执语及人材,因谓秦桧曰:“士专谋身,国家何赖?厉世磨钝,惟在进贤退不肖。”桧曰:“此乃致治之要。”上曰:“不须与较,但审其贤否而进退,则人自劝沮矣。”

二月癸巳,上谕宰执曰:“两浙漕司举人,闻有势力之家,行赂假手,滥占解名,甚喧士论。今锁院在近,可令礼部立赏,许人捕。”甲子,诏假手者,许就试举人告,获,取旨补官,仍赐出身。

殿中侍御史余尧弼、右正言巫伋,论参知政事叚拂,“天资阴邪,不识廉耻。建炎间,金陵倅杨邦义仗节以死,而尧弼摄倅,恬不知耻,何以躐居政府?”乙未,诏除资政殿学士,与宫祠。再论,遂落职。

壬申,监登闻检院徐琏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铭鼎彛,侑食清庙,以劝万世,国家远稽三代,肇建原庙,凡在佐命辅弼,皆绘象庙庭,以示报功之意。陛下绍开中兴,复崇原庙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飨辅弼不过十馀人,今其家之子孙必有绘像在焉,望诏有司访求,摹于景灵宫庭之两壁。”壬申,诏礼部措置申省。

三月,礼部侍郎沈该奉使金国贺正,面诏该,兼直学士院。该,归安人也。

壬申,名行宫之南门曰丽正,北门曰和宁。

时殿前司招军,多诱致乡民及负贩者,上虑其失业。丁丑,乃谕宰执,可令川中二大将 —— 吴璘、杨政,招流民之失所者,发来填额。

初建太乙宫,期以半年,至是告成,辛巳,诏许士民烧香三日,既而上谓宰执曰:“太一宫亦不华靡,朕自谒款,”后有一食牛肉人至宫,妄有毁訾,抵暮遽卒,自此都人莫不信向也。上语在五月辛酉,今聨书之

壬午,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夀观、兼侍读秦熺,再除知枢密院事。一日,左仆射桧以问祠部郎官胡宁曰:“儿子近除,外议如何?”宁曰:“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于是桧怒。宁,崇安人,安国子也。

夏四月,戊子朔,太阳当蚀,阴云不见。

贡院考到博学宏辞科合格选人周麟之、季南夀,并与堂除。麟之,海陵人。南夀,龙泉人也。知贡举、吏部侍郎边知白上合格进士徐履等,庚寅,上御集英殿䇿试,既遂赐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及第出身。履,永嘉人。佐,山阴人也。

知枢密院事秦熺,自言父子共政,理当避嫌。庚子,以熺为观文殿学士、提举袐书省,立班左右仆射之次。

殿帅杨存中乞于平江府添盖牧马屋,壬寅,诏所费并令官给见缗,不得科民。

癸丑,宰执奏除监司,上因谕曰:“时暑,旅中人不易,凡到阙人,早与差遣,令去。”

殿中侍御史余尧弼论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晁咏之,辄与赵鼎通书,又尝与王庶辟客,诏罢之。

时京西谋帅,以庆远军节度使张澄为之。是月,澄至襄阳府,襄阳地平,当江汉之冲,环以大堤,岁久为水所圯,澄始相葺之,度民不可劳,而江夏诸将私田占籍境内者,倍于编戸,澄乃谕使出力修堤,皆欣然听命,既成,比旧增高,周回数十里,民蒙其利。

礼部下诸路转运司,于祖宗配飨功臣之家,访到赵普、曹彬、薛居正、石熙载、潘美、李沆、王旦、李继隆、王曾、吕夷简、曹宝臣、韩琦、曾公亮、富弼、司马光、韩忠彦凡一十六人绘像。五月乙丑,诏并画于景灵宫廷之壁。

初,两浙漕司运米所,差使臣押纲,例皆参部有碍,志在盗粜官物,虽赏罚不能为之劝沮,岁久,欠多有至数千石者。至是言者请付铨曹,选有心力使臣,无欠而愿并押者听,则官物不失,亦赦弊之一端也。诏送吏、戸部,其后逐部欲依所请,从之。

甲戍,太常寺主簿林大鼎,莆田人,初为举子,答䇿,言今左仆射秦桧靖康忠义之节,桧时闲居永嘉,见其文,默识之,至是稍获荐用。

先是,自郑刚中罢,利西路帅吴璘、利东路帅杨政等,元帯四川宣抚司都统制,并已改为御前诸军都统制。甲申,又诏罢四川宣抚司,就除知成都府、徽猷阁直学士开封李璆为四川安抚制置使。

先是,诸路毎岁决狱,专委宪司,而但遣属官代行,徒为文具。六月癸巳,乃诏提刑须亲到所部决狱,仍具申省。

甲午,上谕宰执曰:“郡守条上民事,可委官详之,有可采者,即行,庶不为虚文也。”

时有布衣上书,言县令非理扰民,己亥,上谓宰执曰:“朝廷自和议以来,未尝有取于民,可令监司、郡守察之。”庚子,乃检前后约束行下,上又曰:“自今有作事或过,及老而昏谬者,并与祠禄,庶不为民害也。”

丁未,上谕宰执曰:“近者有布衣上书,乞行三舎法,恐未暇及此。内有言民事,宜送戸部,可行者,即行之。”

士民曹溥等一千三百馀人,进表乞上尊号,戊申,上谦抑不受,令有司毋得复收。

乙卯,上谕宰执曰:“袐府见求遗书古迹,四川不经兵乱,可委诸司寻访,仍令提举官毎月趣之。”

两浙漕司奏劾秀州添倅向子昌不法事,秋七月,辛酉,诏本司取勘,具奏,上因谕宰执曰:“亲民之官,莫如县令,县令至众,不能皆贤,但得监司、郡守,纵有不法,亦自知畏,更须留意择人。”

乙丑,宰执奏江西漕臣贾宜请乞于县官中选有出身者兼县学教谕事,上曰:“令礼部检旧法申省。”

言者乞令诸州建阁,以蔵宸翰,上以劳民不许。戊寅,谕宰执曰:“治道贵清净,治民惟在于不扰。”

知临安府汤鹏举言:“偃兵以来,皇华交赞,结辙于道,而淮浙㳂流,馆无虑二十所,尚或未就,望令宾至如归。”诏从之。

时久旱而雨,上曰:“前此,朕甚忧之。近来霑足,秋成有望,殊为可喜。”

八月丙戌朔,上谓宰执曰:“知扬州向子固已丁忧去,盱眙军毕良史又易守地,郡今未得人,颇以为虑。”于是就除淮南漕臣荣薿知扬州,而良史复还旧任。

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汪勃以亲老乞归养,丙申,诏仍旧职,提举太平兴国宫。丁酉,以工部尚书詹大方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寻权参知政事。

前知郢州赵叔涔言:“陛下即位以来,用人多矣,而竞持异议,故投艰弭乱,略无宁岁,自专任一相,坐致太平,望以今日得人之效,宣付史馆。”癸卯,上可其奏,因顾左仆射秦桧曰:“此卿之功也。朕记卿初自敌中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和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方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桧顿首谢曰:“和议之谐,断自宸衷,臣奉行而已,何功之有?”

侍御史余尧弼言刑部尚书周三畏,由法吏以陞八座,缙绅所鄙,乃诏与外祠。

初左太中大夫范同以前执政知太平州,秩满,诏令再任,而同治郡无政声,通判陈良弼贪污恣横,同不能制,是月,同卒,始复资政殿学士。

崇庆军节度使叶梦得卒于湖州。

自绍兴改元以后,每岁户部降本,下江浙、湖南和籴,以助军储,至是,以两国通和,户部财赋自足。闰八月庚申,宰执奏乞与蠲免,上喜曰:“朕向在河朔,见民以为苦,朝廷所降本钱,往往州县移用,不即时给,纵有给处,又为吏多端乞取,十不得一二。今幸时和岁丰,军储粗足,朕岂得而不已也。”

甲子,户部言:“今淮东、西、湖北三总领所收籴军储,省般运之费,民无科泒之患,实为久利,浙西产米浩澣,欲令转运司于临安、平江府处盖苍,以行在省仓场为名,岁各籴二十万石,又行在省仓三界,亦立定岁额,上界六万石,中界五万石,下界二十五万石,三总领所各籴十五万石,淮西加一万五千石。”从之。

时江浙士人补中太学,虽告假限而皆不除籍,以此补试不行,礼部侍郎陈诚之请入学五年不预荐,及公试不入等者,来岁终检校而除其籍,戊辰,诏从之。

甲申,宰执奏奉使大国礼物,上曰:“朕观金国和意甚坚,自讲好以来,于今七年,礼物之外未尝他有一毫邀求,朕每遇遣使,必再三戒饬,毋得生事。盖所以固两国之欢,期于与民休息而已。”

御史台主簿陈䕫言:“常平著令,岁给穷民,起十月,止三月,送来所给之米,或移他用。请令监司察之。”癸未,上谓宰执曰:“义仓所以备水旱,而救民之艰食。比年州县奉法不䖍,穷民不被其𠅤,非所以称朕矜恤之意,令户部行下。”䕫,永嘉人也。

初福建自创奇兵,而䖍、梅草冦不复敢入境。至是悉平,帅司散遣将官周虎臣下众兵,只留巡检陈敏所部四百人,岁犹费钱一万四千缗、米三千六百石,至是有旨,敏下奇兵及漳州驻札周浩、卢真,汀州驻札翟皋、温立下官兵并改充殿前司左翼军,就擢敏为统制官,专令弹压,先尝遣殿前司选锋军统制官刘宝在本路,遂诏宝回司诏宝回司在明年,今聨书之

新知湖州赵叔涔言:“守令皆帯劝农,而漫不加省,望诏有司考其戸口增耗,以陞黜之。”九月己丑,上谓宰执曰:“淮南流民未尽复业,建隆初,以戸口增耗为守令岁课之法,所以明示劝戒。”令吏部行下。

甲辰,以侍御史余尧弼为中丞。

丙午,佥书枢密院事詹大方卒。

是月,金国主亶遣廉访使萧裕偏至诸路,询民间,自郡官以下,皆究其治状而陞黜之。时国嗣未立,亶以故宋王宗干之子 —— 岐王亮,为左丞相。亮有包藏窥伺之意 。祚王元者,乃故主太祖旻之孙,地居嫡长,以次当立,亮欲先除去以为己计,因河南叛兵,有妄称皇弟者,亮诬以语相符合,实欲结连,乃譛于亶,寘之重法,国人皆谓亶淫于用刑,不知由亮之所陷也。亮颇能矫情餙貎,欺世盗名,故窃弄权柄,害其宗党如此。此据金国废亮诏修入

冬十月丙辰,以御史中丞余尧弼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

乙丑,上曰:“前日内教,武艺极精,挽强中者,比去岁多百人,更一二年愈精,则中者益多。”上又曰:“招箭班始于何时?似亦无用,若箭发误中,必致殒命。以朕所见,此宜罢却,以一般班分处之。”

丁卯,诏绍兴府守臣林待聘诞谩,宜亟罢去,其财赋,令戸部经理。

辛未,宰执奏知婺州钱端礼劾知义乌县徐时敏不法事,上曰:“知县乃铨注,员多难辨真否,但治行者优擢,罪恶者重责,则咸知劝惩,因此可以得人材矣。”

壬申,上谓宰执曰:“诸州月摏钱,昨已例减,当尽罢。”秦桧即谕戸部侍郎李椿年、宋贶以经制钱赡军。

先是,荆南府阙帅,宰执依旨具上诸路副总管姓名,秦桧曰:“其地非轻,恐更有可选之人。”上曰:“遍询三衙主帅,庶得其人也。”此事在十月癸未

是月,以户部侍郎宋贶兼权吏部尚书。

十一月壬辰,上谕宰执曰:“荆南重地,中兴以来多差武帅,今疆埸安静,宜依旧选文臣,庶能举职。”于是以袐阁修撰、知䖍州曾慥,移知荆南。

初,已诏米免税,州县不得收力胜钱,至是,犹未能尽禁,戸部再请,乞许人越诉,监官黜,丁酉,诏从之。

皇太后明年七十,戊戌,上谕宰执令礼臣检会国朝庆典,以正旦行之。

先是绍兴府旱伤,诏本府依实,检放民税,仍发义仓米赈之,他郡有被灾处,亦令戸部多方措置。此事在十一月丁未

十二月乙卯朔,上复谕宰执曰:“绍兴流民有过江者,令临安府给路费遣还,并令绍兴依已得旨赈济,无致失所。”乙丑,又诏:“昨命提举常平官,躬诣旱伤赈济,尚虑阔远稽迟,许委属官分行,将来春耕,当借之种粮,俾得及时,则公私两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