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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九十八年总统二二八事件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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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二二八事件谈话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总统二二八事件谈话
中华民国98年(2009年)2月28日于高雄市
发布机关:中华民国总统 马英九
发布于总统府新闻:总统在高雄市参加二二八62周年中枢纪念仪式
99年二二八事件谈话

  过去十多年,我每年都参加我们二二八的纪念会,今天在我们高雄、在我们台湾南部最温暖炙热的地方,来纪念二二八事件62周年,在我心中有很深很深的感慨。

  62年前的一个小孩子,到了今天,也都已是70几岁的白头阿公、阿嬷了;62年前所受的苦痛,到了今天,还是留在很多人心中。我们将心比心,这个痛苦怎么那么深!

  十多年来,我和我们二二八家属有更多次在一起的机会,静静地听他们的心声,体会他们悲伤痛苦。我很了解,再多的道歉,再多的赔偿,都无法换回我们亲人的性命。性命无价,亲人的感情无价,我只能静静地去听、去了解、去体会艰苦的人们苦痛的心声。

  我只希望能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台湾永远不能再发生这样的悲剧,给我们台湾永远和平、自由、民主,给我们用慈悲的心互相疼惜,这才是我内心的希望。

  我们台湾一定要爱“和平”。为什么呢?因为二二八发生的当时,台湾刚好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台湾经济破产,人民过得很艰苦。大陆发生的国共内战,给我们台湾的经济带来很大的影响。加上当时的政府贪污腐败,引起了人民的不满,才会发生这么大的事件。因此,一个和平的环境,无战争的威胁,给人民有安定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保证。

  我们一定要“自由民主”。二二八当时,有人喊出一个口号,那就是“民主自治”。民主是为了监督政府,让政府不敢贪污腐败,不敢欺负人民;若是有贪污贪钱的官员,人民就会用选票叫他下台。62年前,台湾如果有民主,就不会发生二二八事件,所以为避免二二八悲剧的再一次发生,我们一定要维持台湾的自由民主。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有慈悲心来互相了解,尤其是有权力的人,一定要谦卑。他知道,无论是多大的权力,全部都是来自人民的选票,是人民给他权力来替人民服务,不是用来统治人民的。一定要谦卑,要永远记著:要听人民的心声,替人民做事;有安定的人民,才有安定的国家。

  为了让以后的人永远记得二二八的教训,我在去年选举时,在嘉义二二八纪念会当中,答应要设立二二八国家纪念馆,去年因为二二八纪念馆的预算冻结,今年立法院又将预算删除,致使设立国家纪念馆的进度受到严重的影响。目前,最重要的是“二二八国家纪念馆”的工作,我认为应该赶快立法,制定二二八国家纪念馆管理条例,通过之后,再由政府编预算筹备二二八国家纪念馆以及用作日后正常运作的开销费用。

  另外,在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部分,我已经拜托行政院及立法院一定要赶快将预算解冻,从明年开始,逐年编三亿,五年总共十五亿的预算,捐给二二八基金会,若生息不够,政府会再编年度预算来补足;对基金会的继续运作与发展,政府有责任,这是对我们二二八家属应该有的交N,也是我们对这段历史应该做的事情。

  二二八事件已经过了62年,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看到二二八,不只是看到历史的过去,也要用这面镜子来照亮我们未来的大道?什么大道呢?就是“和平的路、民主的路、人权的路、正义的路”。

  我内心深深期盼,在我们高雄这个这么温暖、炙热、美丽的都市,我们永远都会记得二二八事件的教训,坚持走“和平的路、民主的路、人权的路、正义的路”,我们大家要一起互相疼惜、互相照顾,共同走向温暖、光明的未来。

  二二八事件发生时,我还未出生,我父亲与母亲还未来到台湾,在我参加政府工作之后,不论在哪个职位,我都非常关心二二八事件及二二八家属,在我当法务部长时,行政院要我主持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的立法工作,那本来是内政部的事情,但因当时部长吴伯雄是二二八家属,他觉得不太方便,我说,我来做。在进行这些工作时,我才有机会与二二八家属在一起,慢慢了解他们的心声、他们的痛苦。为什么我要让二二八基金会继续运作?因为它是本人成立的,一定要让它继续运作,才能对二二八家属有个交代,二二八国家纪念馆为什么要设立?虽然二二八事件已经过去62年,但是我相信很多事实与真相到现在还不清楚,不论政府、不论民间或研究单位,一定要共同打拼、共同调查二二八事件的真相,一定要把真相调查清楚,让这件62年前发生的事情有一个公平的交代。

  今天陈市长邀请我来参加,现场的乡亲父老对我的不满,我都了解。事情一定要一步一步解决,我相信,过去十多年,我无论在哪里,对二二八家属都非常关心,一路走来,始终如一,一路走去,还是始终如一。面对历史,应该就事论事,面对家属,将心比心,这样的态度,我永远不会改变。

  希望大家一起打拼,为我们台湾的和平、自由与民主,大家共同奋斗。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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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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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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