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食推步法/筭学发蒙
筭学发蒙[编辑]
九九合数[编辑]
一一如一。
一二如二。二二如四。
一三如三。二三如六。三三如九。
一四如四。二四如八。三四一十二。四四一十六。
一五如五。二五一十。三五一十五。四五二十。五五二十五。
一六如六。二六一十二。三六一十八。四六二十四。五六三十。六六三十六。
一七如七。二七一十四。三七二十一。四七二十八。五七三十五。六七四十二。七七四十九。
一八如八。二八一十六。三八二十四。四八三十二。五八四十。六八四十八。七八五十六。八八六十四。
一九如九。二九十八。三九二十七。四九三十六。五九四十五。六九五十四。七九六十三。八九七十二。九九八十一。
九归除法[编辑]
一归如一进。见一进成十。〈假令实筭一而法筭一,则呼见一进成十,实筭三,则三度呼见一进成十之类。〉
二一添作五。〈实筭一而法筭二,则呼二见添作五,当变一作五。〉逢二进成十。
三一三十一。〈假令实筭一而法筭三,则呼三一三十一,当变一作三,而于次位加置一。〉三二六十二。逢三进成十。
四一二十二。四二添作五。四三七十二。逢四进成十。
五归添一倍。〈假令实筭一而法筭五,则当变一作二,实筭二则变作四之类。〉逢五进成十。
六一下加四。〈假令实筭一而法筭六,则实筭次下之位加置四。〉六二三十二。六三添作五。六四六十四。六五八十二。逢六进成十。
七一下加三。七二下加六。七三四十二。七四五十五。七五七十一。七六八十四。逢七进成十。
八一下加二。八二下加四。八三下加六。八四添作五。八五六十二。八六七十四。八七八十六。逢八进成十。
九归随身下。〈假令实筭一而法筭九,则实筭次下之位加置一,实筭二则加置二之类。〉逢九进成十。
纵横因筭法不过乘除。因与加亦乘也。减与开方亦除也。因则视法单位筭者用之。先从实首位筭起,次次乘之,从法位数,以十一、百二、千三、万四位例而进位。[编辑]
因法纵横与他别。〈“纵横”,谓凡布筭一直一横。“因法”居诸法之首,故特称之。〉
自上而下是其术。〈“自上而下”,谓先自首位乘之,而次次下乘也。〉
只将一位十居前。〈“一位”,谓法单位也。“十居前”,谓呼十则变了本身,而作于前位也。〉
但遇呼如破身作。〈“如”,谓零数也。“破身作”,谓破本身而作呼如之数也。〉
◇今有粟二百一十六斗,每斗价钱五文。
问:该钱几何?〈钱一千文为一贯。〉
◦答曰:一贯○八十文。
◦法曰:置粟二百一十六斗为实,以粟每斗价钱五文为法,自上因之。布筭如后。
六斗𝍮:〈以法五文,呼实六斗。五六三十,变了本身六斗,于前位作三十。〈即“十居前”。〉〉
一十𝍠:〈以法五文,呼实一十斗。一五如五,破本身一十斗,仍作五十。〈即“呼如破身作”。〉〉
二百𝍪:〈先以法五文,呼实二百斗。〈“自上而下”,故从实首位筭起。〉二五一十,变了本身二百斗,于前位作一千。〈即“十居前”。〉〉
留头乘视法,首位二数以上,而位亦不单者用之。先从实末位筭起,次次乘之,从法首位数,以零一、十二、百三、千四位例而进位。[编辑]
留头乘法且留头。〈“留头”,谓姑留法头位,而先乘次位也。〉
自二而三次第呼。〈“自二而三”,谓留法头位,而自第二位以下用乘也。〉
言十靠身如隔位。〈“靠”,倚也。“靠身”,谓置于实本身之次位也。“如隔位”,谓呼如则置于实本身之隔位也。〉
遍临头位破身铺。〈“遍临头位”,谓遍乘次位以下,而后终临头位也。〉
◇今有沉香九斤七分五釐。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
问:该钱几何?
◦答曰: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
◦法曰:置沉香九斤七分五釐为实,以沉香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为法,乘之,布筭如后;
五釐𝍭:〈先以法次位五百文,〈“自二而三”,故从法次位筭起。后仿此。〉呼实五釐。五五二十五。置二十于本身五釐之次位。置五于五釐之隔位。〈即“言十靠身如隔位”。后仿此。〉次以法首位四贯,呼实五釐。四五二十。破本身五釐,仍作二十。〈即“遍临头位破身铺”。后仿此。〉〉
七分𝍦:〈以法次位五百文,呼实七分。五七三十五。置三十于本身七分之次位。置五于隔位。次以法首位四贯,呼实七分。四七二十八。破本身七分,作二十。置八于次位。〉
九斤𝍱:〈以法次位五百文,呼实九斤。五九四十五。置四十于本身九斤之次位。置五于隔位。次以法首位四贯,呼实九斤。四九三十六。破本身九斤,作三十。置六于次位。〉
身外加视法首位带一数者用之,而乘时不用一数。先从实末位筭起,次次乘之,从法首位数,以十一、百二、千三、万四位例而进位。[编辑]
身外加法弃头一。〈“弃头一”,谓弃法首位一数而不用也。〉
二留三始十居侧。〈“二留三始”,谓姑留法第二位,而始第三位以下用乘也。“十居侧”,谓呼十则置于实本身之次位也。〉
自此以降与前同。〈“自此以降”,谓自三位至四位以下也。“与前同”,谓与前乘法同也。〉
却至本身添作得。〈“却至本身”,谓所留法第二位之十数,当实本身也。“添作得”,谓不破本身而加置之也。〉
◇今有罗三十四尺六寸,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
问:该钱几何?
◦答曰:四贯三百二十五文。
◦法曰:置罗三十四尺六寸为实,以罗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为法,加之。布筭如后。
六寸𝍥:〈先以法第三位五文〈“二留三始”,故从法第三位筭起。后仿此。〉,呼实六寸。五六三十。置三十于本身六寸之次位。〈即“十居侧”。后仿此。〉次以法第二位二十文,呼实六寸。二六十二。加置十于本身。置二于次位。〈即“却至本身添作得”。后仿此。〉〉
四尺𝍬:〈以法第三位五文,呼实四尺。四五二十。置二十于本身四尺之次位。次以法第二位二十文,呼实四尺。二四如八。置八于本身四尺之次位。〉
三十𝍢:〈以法第三位五文,呼实三十尺。三五十五。置十于本身三十尺之次位。置五于三十尺之隔位。次以法第二位二十文,呼实三十尺。二三如六。置六于本身三十尺之次位。〉
商除视法,首位二数以上,而位亦不单者,用之,先从实首位筭起,次次除之。从法首位数,以零一十、二百、三千、四为例,而退位。[编辑]
商除商筭我前居。〈“商除”,商量其可除与不及除也。“商筭”,所定商量之筭。“我”,谓所除之实。“我前居”,亦有隔位居者。〉
上数虽零下必推。
十位同商如次下。〈“十位同商”,谓假如四三七十二,则作商筭七十,同其实之位也。“如次下者”,谓置如数二于次下之位也。〉
法多实少退求之。〈“退求之”,谓实少不及减,则将本身之一筭,于次位,积置十筭而除之。〉
◇今有钱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欲买沉香,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
问:该沉香几何?
◦答曰:九斤七分五釐。
◦法曰:置钱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为实,以沉香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为法,除之。布筭如后。
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𝍬𝍢𝍰𝍦𝍭:先以法四贯,呼实四十贯,逢四进成十。〈则商筭。〉而以法五百文,呼十。一五如五,减之,则实少不及减,故将四十贯位之一,筭于单贯位,积置十筭。〈即“上盈下推”,“实少退求”。〉以法四贯,呼实三十贯,四三七十二,破本身三十贯,作七,置二于次位,〈即“十位同商如次下”。后仿此。〉逢四进成十,又逢四进成十,得九。〈即商筭。〉以法五百文,呼九。五九四十五,减于次位,得𝍱𝍢𝍫𝍦𝍭。以法四贯,呼实三贯。四三七十二,破本身三贯,作七,置二于次位,得七。〈即商筭。〉以法五百文,呼七,五七三十五,减于次位,得𝍱𝍦𝍪𝍡𝍭。以法四贯,呼实二百文。四二添作五,破本身二百,仍作五得五。〈即商筭。〉以法五百文,呼五。五五二十五,减于次位,恰尽。
身外减视法,首位带一数者,用之,而除时不用一数。先从实首位筭起,次次除之。从法首位数,以十一、百二、千三、万四位例而退位。[编辑]
定身除法弃头一。
自二而商仍实作。〈“仍实作”,因其实数而作商定也。〉
十减厥馀下减如。〈“厥馀”,谓商定本身而减其馀也。“下减如”,谓减如数于本身之次位也。〉
推盈退位同前术。〈“推盈退位”,谓首位虽可除而次位不及减,则将本身之一筭,于次位,积置十筭而除之。“前术”,指商除也。〉
◇今有钱四贯三百二十五文,欲买罗,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问:该罗几何?
◦答曰:三十四尺六寸。
◦法曰:置钱四贯三百二十五文为实,以罗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为法,除之。布筭如后。
四贯三百二十五文𝍣𝍫𝍡𝍤:先以法第二位二十文,〈“弃头一数”,故从法第二位筭起。后仿此。〉呼实四贯,二四如八,减之,则实少不及减,故将四贯位之一筭,于次位,积置十筭〈即“推盈退位”。〉,定实本身三。以法二十文呼,二三如六,减于次位,〈即“下减如”。后仿此。〉得三。以法第三位五文,呼三,三五十五,减于次位,得𝍢𝍭𝍦𝍭。又定实本身四呼,二四如八,减于次位,得四。以法第三位五文,呼四,四五二十,减于次位,得𝍢𝍬𝍦𝍭,又定实本身六呼,二六十二,减十于本身,〈即“十减厥馀”。〉减二于次位,得六。以法第三位五文,呼六,五六三十,减于次位,恰尽。
开平方纵横实积内,欲知平方一面,当依此法用之。借一筭为廉法,从实零位筭起,常超一位。超一位定十,又超一位定百,为例。[编辑]
开平方术置廉法,
再进定十四为百。
商上廉呼作从方,〈谓置商筭于实积之上,而以廉法呼商筭,而作从方也。〉
从商相唱除其实。
廉又呼商益从方,
从方一退廉超越。
置商益从复除之,
益从退超与前一。
◇今有积九十六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尺。
问:平方面几何?
◦答曰:九百八十二尺。
◦法曰:置积九十六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尺为实,开平方除之。布筭如后。
九十六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尺𝍨𝍮𝍣𝍫𝍡𝍬𝍩:先以廉法一筭,置四尺位下。〈从实零位筭起。〉再超至六万尺之下,定百。乃上商九百尺,置于实积百位之上〈即商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九百尺,一九如九。置九万于廉法之上、实积之下,名曰方法。〈即廉呼作从方。〉以方法呼上商〈即从商相唱。〉九百尺,九九八十一,除实积,馀〈一十五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尺〉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九百尺,一九如九。益方法万位,〈即廉又呼商益从方。〉得一十八万。方法一退,廉法再退,〈即从方一退廉超越。〉得𝍱𝍠𝍭𝍢𝍫𝍡𝍬𝍨𝍩。乃上商八十尺,置于实积十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八十尺,一八如八。置八百于方法百位。〈即置商益从。〉以方法呼上商八十尺,除实积,馀〈三千九百二十四尺〉。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八十尺。一八如八,益方法百位,得一万九千六百。方法一退,廉法再退,得𝍱𝍧𝍢𝍱𝍡𝍬𝍠𝍱𝍮𝍩。乃上商二尺,置于实积零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二尺。一二如二,置二于方法零位。以方法呼上商二尺,除实积,恰尽。
乘进除退[编辑]
身外加减与纵横,〈“纵横”,谓因法也。〉
一其十而二其百。〈身外加法与因法,皆十一、百二为例而进位,身外减法亦十一、百二为例而退位。〉
留头商除一步多,〈“一步多”,谓留头乘法零一、十二为例而进位,商除法亦零一十二为例退位,故各多一步也。〉
乘除进退用斯法。〈乘则进位,除则退位。〉
假令:置罗三十四尺六寸为实,以罗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为法,以身外加法加之,得钱四贯三百二十五文。〈法首位百,故进二位。〉
假令:置钱四贯三百二十五文为实,以罗每尺价钱一百二十五文为法,以身外减法减之,得罗三十四尺六寸。〈法首位百,故退二位。〉
假令:置粟二百一十六斗为实,以粟每斗价钱五文为法,以纵横因法因之,得钱一贯〇八十文。〈法为零,故不进位。〉
假令:置沉香九斤七分五釐为实,以沉香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为法,以留头乘法乘之,得钱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法首位千,故进四位。〉
假令:置钱四十三贯八百七十五文为实,以沉香每斤价钱四贯五百文为法,以商除法除之,得沉香九斤七分五釐。〈法首位千,故进四位。〉
命日傍通[编辑]
一十 | 二十 | 三十 | 四十 | 五十 | ||
甲子 | 甲戌 | 甲申 | 甲午 | 甲辰 | 甲寅 | |
一 | 乙丑 | 乙亥 | 乙酉 | 乙未 | 乙巳 | 乙卯 |
二 | 丙寅 | 丙子 | 丙戌 | 丙申 | 丙午 | 丙辰 |
三 | 丁卯 | 丁丑 | 丁亥 | 丁酉 | 丁未 | 丁巳 |
四 | 戊辰 | 戊寅 | 戊子 | 戊戌 | 戊申 | 戊午 |
五 | 己巳 | 己卯 | 己丑 | 己亥 | 己酉 | 己未 |
六 | 庚午 | 庚辰 | 庚寅 | 庚子 | 庚戌 | 庚申 |
七 | 辛未 | 辛巳 | 辛卯 | 辛丑 | 辛亥 | 辛酉 |
八 | 壬申 | 壬午 | 壬辰 | 壬寅 | 壬子 | 壬戌 |
九 | 癸酉 | 癸未 | 癸巳 | 癸卯 | 癸丑 | 癸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