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年对日宣战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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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 又名:对日宣战诏书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日 1894年8月1日 发布机关:光绪帝 |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宣战诏书” 马关条约 |
上谕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日内阁奉上谕。朝鲜为我大清藩属,二百馀年,岁修职贡,为中外所共知。近十数年,该国时多内乱,朝廷字小为怀,迭次派兵前往戡定,并派员驻扎该国都城,随时保护。本年四月间,朝鲜又有土匪变乱,该国王请兵援剿,情词迫切,当即谕令李鸿章拨兵赴援,甫抵牙山,匪徒星散。乃倭人无故派兵,突入汉城,嗣又增兵万馀,迫令朝鲜更改国政,种种要挟,难以理喻。我朝抚绥藩服,其国内政事向令自理,日本与朝鲜立约,系属与国,更无以重兵欺压强令革政之理。各国公论,皆以日本师出无名,不合情理,劝令撤兵,和平商办。乃竟悍然不顾,迄无成说,反更陆续添兵,朝鲜百姓及中国商民,日加惊扰,是以添兵前往保护。讵行至中途,突有倭船多只,乘我不备,在牙山口外海面,开炮轰击,伤我运船。变诈情形,殊非意料所及。该国不遵条约,不守公法,任意鸱张,专行诡计,衅开自彼,公论昭然。用特布告天下,俾晓然于朝廷办理此事,实已仁至义尽,而倭人渝盟肇衅,无理已极,势难再予姑容。著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迅速进剿,厚集雄师,陆续进发,以拯韩民于涂炭。并著沿江沿海各将军督抚及统兵大臣,整饬戎行,遇有倭人轮船驶入各口,即行迎头痛击,悉数歼除,毋得稍有退缩,致于罪戾。将此通谕知之,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