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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汉文/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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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全后汉文卷十五 
乌程严可均校辑
1815年3月26日
卷十六

桓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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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子新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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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事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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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网以纲,千止皆张;振裘持领,万毛自整。治大国者,亦当如此。《意林》。

以贤代《意林》作“伐”,下同。贤谓之顺,《意林》作“烦”。以不肖代不肖谓之乱。《意林》,《御览》四百二。

关并字子阳,材智通达。《汉书‧沟洫志》注。 案︰此以下皆言治河事。孟坚采《新论》以为《志》,首尾略具,故附载焉。《志》云︰“王莽时,征能治河者以百数。其大略异者,长水校尉平陵关并言︰‘河决,率常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者。可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舍而已。’”

大司马当有“史”字。张戎仲功,习漑灌事,《汉书‧沟洫志》注,《御览》六十一,《事类‧河赋》注。议曰︰《事类‧河赋》注。“河水浊,一石水,六斗泥。而民竞引河漑田,令河不通利。至三月,桃花水至,则河决,以其噎不泄也。可以禁民勿复引河。”《御览》六十一,《事类‧河赋》注。 案︰《沟洫志》云︰“大司马史长安张戎言︰‘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诸郡,以至京师东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漑田。春夏干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水多,暴至,则溢决也。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犹筑垣而居水也。可各顺从其性,毋复灌漑,则百川流行,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矣。’”

韩牧字子台,善水事。《汉书‧沟洫志》注。 案︰《志》云︰“御史临淮韩牧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有四五,宜有益’。”

王平仲云︰“《周𧭘》言定王五年,河徙故道。《水经注‧河水五》作“故渎”。今所行处,非禹所穿。《意林》。 案︰《沟洫志》云︰“大司空掾王横言︰‘河入勃海,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往者天尝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濅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周𧭘》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迺无水灾。’沛郡桓谭为司空掾,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费不过数亿万,亦可已事。诸浮食无产业民,空居与行役,同当衣食;衣食县官,而为之作,迺两便,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王莽时,但崇空语,无施行者。”

四渎之源,河最高而长。从高注下,水流激峻,故其流急,为平地灾害。《水经注‧河水一》,《蓺文类聚》九。

通历数家筭法,推考其纪,从上古天元以来,讫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日月若连璧。《初学记》四,《岁华记丽》四。

余前为郎,典漏刻。燥湿寒温辄异度,故有昏明昼夜。昼日参以晷景,夜分《御览》作“暮夜”。参以星宿,则得其正。《北堂书钞》未改本一百三十,《初学记》二十五,《御览》二。

扬子云好天文,问之于黄门作浑天老工,曰︰“我少能作其事,但随尺寸法度,殊不晓达其意,然稍稍益愈。到今七十,乃甫适知,已又老且死矣。今我儿子爱学作之,亦当复年如我乃晓知,已又且复死焉。”其言可悲可笑也。《北堂书钞》未改本一百三十,《御览》二。

通人扬子云因众儒之说天,以天为如盖转,“如”字、“转”字依《初学记》一加。常左旋,日月星辰随而东西。乃图画形体行度,参以四时、历数、昏昼夜,欲为世人立纪律,以𡍮法后嗣。余难之曰︰“春秋昼夜欲等平,旦日出于卯,正东方;暮日入于酉,正西方。今以天下人占视之,此乃人之卯酉,非天卯酉。天之卯酉,当北斗极。北斗极天枢。枢,天轴也,犹盖有保斗矣。盖虽转而保斗不移,天亦转周匝,斗极常在,知为天之中也。仰视之,又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时,日出入乃在斗南,如盖转,则北道近,南道远。彼昼夜刻漏之数,何从等平?”子云无以解也。后与子云奏事待报,坐白虎殿廊庑下。以寒故,背日曝背。有顷,日光去背,不复曝焉。因以示子云曰︰“天即盖转而日西行,其光影当照此廊下而稍东耳。无乃是反应浑天家法焉?”子云立坏其所作。则儒家以为天左转,非也。《晋书‧天文志一》,《御览》二,《事类‧天赋》注。

五藏。《释藏》百字二号梁释僧祐《世界记序》云︰“桓谭拒问,率五藏以为喻。”

言太山之上有刻石,凡千人八百馀处,而可识知者七十有二。《初学记》九,《御览》五百三十六。

太史《三世表》,㫄行邪上,并效《周𧪻》。《梁书‧刘杳传》。

汉之三主,内置黄门工倡。《文选‧长笛赋》注、繁休伯《与魏文帝笺》注。

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北堂书钞》未改本五十五。

圣贤之材不世,而妙善之技不传。《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

扬子云大才而不晓音。余颇离雅乐而更为新弄,子云曰︰“事浅易善,深者难识。卿不好《雅》、《颂》而悦郑声,宜也。”《御览》五百六十五。

惟人心之所独晓,父不能以禅子,兄不能以教弟也。《文选》魏文帝《典论‧论文》注。

五声各从其方,春角夏征,秋商冬羽,宫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须宫而成,可以殿上五色锦屏风谕而示之。望视,则青赤白黄黑各各异类;就视,则皆以其色为地,四色文饰之。其欲为四时五行之乐,亦当各以其声为地,而用四声文饰之,犹彼五色屏风矣。《北堂书钞》未改本一百三十二,《御览》七百一。

余年十七,为奉车郎,卫殿中小苑西门。《御览》二百十五。

谭谓扬子曰︰“君之为黄门郎,居殿中,数见舆辇、玉蚤、华芝及凤皇三盖之属,皆元黄五色,饰以金玉、翠羽、珠络、茵席者也。”《续汉‧舆服志上》注,又《后汉‧班固传上》注,《北堂书钞》未删改本一百四十一,《文选‧西都赋》注、《寡妇赋》注、宋孝武《宣贵妃诔》注。

虽不见古路车,亦数闻师之说,但素舆而蒲茵也。《北堂书钞》未删改本一百四十一。

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复设机关,用驴骡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御览》七百六十七、又八百二十九。

刘歆致雨具,作土龙,吹律,及诸方术,无不僃设。谭问︰“求雨所以为土龙,何也?”曰︰“龙见者,辄有风雨兴起以迎送之,故缘其象类而为之。”《续汉‧礼仪志中》注。

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论衡‧乱龙篇》。

扶风漆县之邠亭,部言本太王所处,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市。如不为期,则有重灾咎。《续汉‧郡国志一》注,《初学记》二十四,《御览》一百九十一、又八百二十七。

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北堂书钞》一百四十三,《蓺文类聚》三,《御览》二十七。又《后汉书‧周举传》曰︰“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注曰︰“其事见桓谭《新论》。”

天下有鹳鸟,郡国皆食之,而三辅俗独不敢取之,取或雷霹雳起。原夫天不独左彼而右此,其杀取时,适与雷遇耳。《御览》十三、又九百二十五。

余小时闻闾巷言︰“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近,日中时远。’一儿以日初出远,日中时近。”案︰殷敬顺《列子释文》卷下云︰“‘怆怆’,桓谭《新论》亦述此事,作‘怆凉’。”据知《新论》原文,具如《列子‧汤问篇》,惟“怆凉”字小异。《法苑珠林》既载《列子》于前,故于《新论》有所删节也。今《列子》与殷敬顺所见微异,附载之︰“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孔子不能决也。”《金楼子‧立言篇》亦载此事。长水校尉平陵关子阳,以为“日之去人,上方远而四㫄近。何以知之?星宿昏时出东方,其闲甚疏,相离丈馀。及夜半,在上方视之甚数,相离为一二尺。以准度望之,逾益明白,故知天上之远于𠊓也。日为天阳,火为地阳,地气上升,天气下降。今置火于地,从㫄与上诊其热,远近殊不同,乃差半焉。日中正在上覆盖人,人当天阳之冲,故热于始出时。又新从太阴中来,故复凉于其西在桑榆闲。大小虽同,气犹不如清朝也。”桓君山曰︰“子阳之言,岂其然乎?”《隋书‧天文志上》,《法苑珠林》七。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为《坚白》之论,假物取譬,谓白马为非马。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人不能屈。后乘白马,无符传,欲出关,关吏不听。此虚言难以夺实也。《由帖》九,《御览》四百六十四。

世俗咸曰︰“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躬先天下,天下化之,故致充实殷富,泽加黎庶,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北堂书钞》一百五十六,《御览》三十五、又八百三十七。 案︰此下当引“成帝问刘向”云云,如《风俗通》所载也。

太史公造书,书成,示东方朔。朔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史记‧孝武纪索隐》,又《太史公自序传索隐》作“迁所著书成,以示东方朔,朔皆署曰‘太史公’”。

雒阳李幼宾有小玉检。谒卫者史子伯素好玉器,见而奇之,使余报以三万钱,请买焉。幼宾曰︰“我与好事长者传之,已顾十万,非三万钱主也。”余惊骇云︰“我若于路见此,千钱亦不市也!”故知之与不知,相去甚远。《御览》八百五。

道赋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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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少时好《离骚》,博观他书,辄欲反学。《北堂书钞》九十七。

扬子云攻于赋,王君大习兵器,余欲从二子学。子云曰︰“能读千赋则善赋。”君大曰︰“能观千剑则晓剑。”谚曰︰“伏习象神,巧者不过习者之门。”《意林》。 案︰此约文。《北堂书钞》一百二引云︰“余少好文,见扬子云赋颂,欲从学。子云曰︰‘能读千赋则善之矣。’”《蓺文类聚》五十六引云︰“余素好文,见子云工为赋,欲从之学。子云曰︰‘能读千赋则善为之矣。’”《书钞》一百二十二引云︰“君大素晓习万剑之名,凡器但遥观而知,不须手持熟察,言能观千剑则晓知之。”此三条与《意林》相当,今难复并矣。又子云为《甘泉赋》,梦五藏出在地。《蓺文类聚》等书以事相涉,每牵连引之。《意林》一属《祛蔽》,一属《道赋》,今故分录,不紊原次云。

谚曰︰“侏儒见一节而长短可知。”孔子言︰“举一隅足以三隅反。”观吾小时三赋,亦足以揆其能否。《御览》四百九十六。

余少时为奉车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东,部先置华阴集灵宫,武帝所造,门曰望仙,殿曰存仙。书壁为之赋,以颂二仙之行。《北堂书钞》一百二。 案︰《蓺文类聚》七十八有此赋幷序。

辨惑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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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寿、富、贵、安乐、子孙众多。《意林》。

百足之虫,共举一身,安得不济?《意林》。

无仙道,好奇者为之。连江叶氏本《博物志》七,今本五。

曲阳矦王根迎方士西门君惠,从其学养生郤老之术。君惠曰︰“龟称三千岁,鹤称千岁。以人之材,何乃不及虫鸟邪?”余应曰︰“谁当久与龟、鹤同居,而知其年岁耳?”《意林》,《御览》七百二十。

圣人何不学仙而令死邪?圣人皆形解仙去,言死者,示民有终也。《意林》,《文选》颜延年《五君咏》注。

天下神人五︰一曰神仙,二曰隐沦,三曰使鬼物,四曰先知,五曰铸凝。《文选‧江赋注》、《五君咏》注、谢元晖《敬亭山诗》注、任彦升谢《修卞忠贞墓启》注。

淮南王之子嫂当误。安二子,太子迁,孽子不害,未知孰是。迎道人作金银,云︰“鈆字金与公,鈆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御览》八百十二。

武帝有所爱幸姬王夫人,窈窕好容,质性嬛佞。夫人死,帝痛惜之。方士李少君言能致其神魂。乃夜设烛张幄,置夫人神影。令帝居于他帐中,遥望见好女,佀夫人之状。还帐坐。《史记‧武纪集解》,《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二,《文选》潘安人《悼亡诗》注,《御览》六百九十九。

元帝被病,广求方士。汉中送道士《蓺文类聚》作“逸人”,《御览》七百五十七作“道人”,今依《水经注》。王仲都至。诏问︰“何所能为?”对曰︰“但能忍寒暑耳。”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衣,载以驷马,于上林昆明池上环冰而驰。御者厚衣狐裘,甚寒战,而仲都独无变色。卧于池台上,曛然自若。因为待诏。至夏大暑日,案︰《华岁纪丽》二说此事,以为服飞雪散。使曝坐,又环以十炉火,口不言热,而身不汗出。《水经注‧渭水下》,《三辅黄图》五,《蓺文类》五,《初学记》三,《御览》二十二、又三十四、又七百五十七。

近哀、平闲,雎陵《御览》六百四十三作“临淮”,九百四十四作“雎陵”。有董仲君好方道。尝犯事坐重罪系狱,佯病死,数日,目陷虫出。吏捐弃之,既而复活。故知幻术靡所不有。又能鼻吹口歌,吐舌齖,耸睂动目。荆州有鼻饮之蛮,南城有飞头之夷,非为幻也。连江叶氏本《博物志》二、今本四,《法苑珠林》七十六,《御览》六百四十三、又七百三十七、又九百四十四。

哀帝时,有才当作“老”。人范兰,言年三百岁。初与人相见,则喜而相应和,再三则骂而逐人。《御览》四百六十六。

史子心见署为丞相史,官架屋,发吏卒及官奴婢以给之。作金不成。丞相自以力不足,又白傅太后,太后不复利于金也。闻金成可以作延年药,又甘心焉。乃除之为郎,舍之北宫中,使者待遇。《抱朴子内篇》十六《黄白》。

余尝与郎冷喜出,见一老翁粪上拾食,头面垢丑,不可忍视。喜曰︰“安知此非神仙?”余曰︰“道必形体如此,无以道焉。”《御览》三百八十二。

刘子骏信方士虚言,谓神仙可学。尝问言︰“人诚能抑嗜欲,阖耳目,可不衰竭乎?”余见其庭下有大榆树,久老剥折,指谓曰︰“彼树无情欲可忍,无耳目可阖,然犹枯槁朽蠹。人虽欲爱养,何能使不衰?”《辩正论》引陈思王《辩道论》,《蓺文类聚》八十八,《御览》九百五十六。

《御览》作“期”。门郎程传好黄白术,娶妻得知方家女。伟常从驾出,而无时衣,甚忧。妻曰︰“请致两端缣。”缣即无故而至前。伟按《枕中鸿宝》作金不成,妻乃往视伟,伟方扇炭烧筒,筒中有水银。妻曰︰“吾欲试相视一事。”乃出其囊中药,少少投之。食顷发之,已成银。伟大惊曰︰“道近在汝处,而不早告我,何也?”妻曰︰“得之须有命者。”于是伟日夜说诱之,卖田宅以供美食衣服,犹不肯告伟。伟乃与伴谋挝笞伏之。妻辄知之,告伟言︰“道必当传其人,口是而心非者,虽寸断支解,而道犹不出也。”伟逼之不止,妻乃发狂,裸而走,以泥自涂,遂卒。《抱朴子内篇‧黄白》,《御览》八百十二。

吕仲子婢死,有女儿年四岁,葬后数来抚循之,亦能为儿沐头浣濯,甚恶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为之,杀之则止。”婢遂不复来。杨仲文亦言,所知家妪死,己敛未葬,忽起饮酒食,醉后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厌苦。其后醉行坏垣,得老狗,便打杀之。推问,乃里头沽家狗。《御览》八百八十五、又九百五。

述策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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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陈平为高帝解平城之围,则言其事秘,世莫得而闻也。此以工妙踔善,故藏隐不传焉。子能权知斯事否?”吾应之曰︰“此策乃反薄陋拙恶,故隐而不泄。高帝见围七日,而陈平往说阏氏。阏氏言于单于而出之,以是知其所用说之事矣。彼陈平必言︰‘汉有好丽美女,为道其容貌,天下无有。今困急,已驰使归迎取,欲进与单于。单于见此人,必大好爱之,爱之则阏氏日以远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汉得脱去,去亦不持女来矣。’阏氏妇女,有妒媔之性,必憎恶而剚去之。此说𥳑而要,及得其用,则欲使神怪,故隐匿不泄也。”刘子骏闻吾言,乃立称善焉。《史记‧陈丞相世家集解》,《汉书‧高纪》注,《蓺文类聚》十八,《白孔六帖》二十一,《御览》三百八十一。

闵友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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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曰︰“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言内有以相知与否,不在新故也。《史记‧邹阳传集解》。

庄尢字伯石。《后汉‧光武纪》注。

高君孟颇知律令,尝自伏写书。著作郎署哀其老,欲代之。不肯,云︰“我躬自写,乃当十遍读。”《北堂书钞》一百,《御览》六百十四。

扬雄作《玄书》,以为玄者,天也,道也。言圣贤著法作事,皆引天道以为本统,而因附属万类、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谓之“易”,老子谓之“道”,孔子谓之“元”,而扬雄谓之“玄”。《玄经》三篇,以纪天、地、人之道,立三体有上、中、下,如《禹贡》之陈三品。三三而九,因以九九八十一,故为八十一卦。以四为数,数从一至四,重累变易,竟八十一而遍,不可损益。以三十五当作“六”。蓍揲之。《玄经》五千馀言,而《传》十三篇也。《后汉‧张衡传》注,《通鉴》三十注。

王公子问︰“扬子云何人邪?”荅曰︰“扬子云才智开通,能入圣道,卓绝于众。汉兴以来,未有此人也。”国师子骏曰︰“何以言之?”答曰︰“才通著书以百数,惟太史公广大,其馀皆藂残小论,不能比之子云所造《法言》、《太玄经》也。《玄经》数百年,其书必传。已下对大司空王邑、纳言严尢问也,见《汉书‧雄本传》。世咸尊古卑今,贵所闻,贱所见也,故轻易之。老子,其心玄远而与道合。语未竟。《雄本传》作“昔老耼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自汉文、景之君及司马迁皆有是言。今扬子之书,文义至深,而论不诡于圣人。”若遇上好事,必以《太玄》次《五经》也。”《论衡‧超奇篇》,《文选‧东京赋》注、袁彦伯《三国名臣赞》注,《史通内篇‧自序》,《御览》四百三十二、又六百二。

时农。《元和姓纂‧支韵》。 案︰此条未知所属,姑载于此。

通人如子礼。《元和姓纂‧渔韵》。

余同时佐郎官有梁子初、杨子林,好学,所写万卷,至于白首。常有所不晓百许寄余,余观其事,皆略可见。《御览》六百十九。

茂陵周智、孙胡,不为赋讼酬应之文。为大司徒掾,见使典定文义,兼领众事。《北堂书钞》未改本六十八。

琴道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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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神农氏继宓羲而王天下,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意林》,《蓺文类聚》四十四、又八十八,《文选‧月赋》注、鲍明远《白头吟》注,《御览》五百七十九、又八百十四、又九百五十六。琴长此二字意补。三尺六寸有六分,象期之数;厚寸有八,当有“分”字。象三六数;广六寸,《道藏》本《意林》作“六分”,今依官本。象六律。上圆而敛,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广下狭,法尊卑之礼。《意林》。琴隐长四寸五分,隐以前长八分。《文选‧七发》注。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商、角、征、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为少宫、少商。《通典》一百四十四。此下尚有说者不同。“又琴之始作,或云伏羲,或云神农,诸家所说,莫能详定”二十一字,当是杜佑语,不录。下征七弦,总会枢要,《文选‧长笛赋》注。足以通万物而考治乱也。《文选‧思玄赋》注,《初学记》十六,《御览》五百七十九。八音之中,惟丝最密,《初学记》作“惟弦为最”。而琴为之首。《初学记》十六,《御览》五百七十九。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玉篇》十六。大声不震哗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不闻。《文选‧啸赋》注。八音广博,琴德最优。《文选‧琴赋》注。古者圣贤玩琴以养心,《意林》。夫遭遇异时,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故谓之《操》,《意林》,《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操》佀鸿雁之音;《文选‧长笛赋》注,又《琴赋》注作“《操》似鸿雁咏之声”。达则兼善天下,无不通畼,故谓之《畼》。《尧畼》经逸不存。《意林》,《文选‧琴赋》注、《七发》注。《舜操》者,昔虞舜圣德玄远,《北堂书钞》“玄”作“达”遂升天子,喟然念亲,巍巍上帝之位不足保,援琴作操,其声清以微。《意林》,《文选‧琴赋》注。《禹操》者,昔夏之时,洪水襄陵沈山,禹乃援琴作操,其声清以溢,潺潺志在深河。《北堂书钞》未改本一百九。《微子操》,微子伤殷之将亡,终不可奈何,见鸿鹄高飞,援琴作操,其声清以湻。《意林》,《文选‧琴赋》注,《御览》九百十六。《文王操》者,文王之时,纣无道,烂金为格,溢酒为池,宫中相残,骨肉成泥,璇室瑶台,蔼云翳风,钟声雷起,疾动天地;文王躬被法度,阴行仁义,援琴作操,故其声纷以扰,骇角震商。《北堂书钞》四十一,《御览》八十四。《伯夷操》,《文选‧舞赋》注、《长笛赋》注。 案︰此语未竟。《长笛赋》注“伯夷操”下有“似鸿雁之音”五字,乃总说操字,义当在上文,非专说伯夷。《箕子操》,其声湻以激。《意林》。 右一章,采各书引见三十四事,依《意林》次第之,佚阙尚多。本传︰“《琴道》一篇,未成,肃宗使班固续成之。”注引《东观记》曰︰“《琴道》未毕,但有发首一章。” 案︰《文选‧琴赋》注可︰“《七略》,《雅畼》第十七曰《琴道》,曰《尧畼》,逸。又曰,达则兼善天下,无不通畼,故谓之《畼》。又曰,《微子操》,微子伤殷之将亡,终不可奈何,见鸿鹄高飞,援琴作操。”足说《意林》所载,正是发首一章,故刘歆采用之也。

晋师旷善知音。卫灵公将之晋,宿于濮水之上,夜闻新声,召师涓告之曰︰“为我听写之。”曰︰“臣得之矣。”遂之晋。晋平公飨之,酒酣,灵公曰︰“有新声,愿奏之。”乃令师涓鼓琴。未终,师旷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也。”《后汉‧陈元传》注。

雍门周以琴见孟尝君,孟尝君《蜀志》注不重言“孟尝君”,盖转写脱,今依《文选‧笙赋》注、《别赋》注、《豪士赋序》注加。曰︰“先生鼓琴,亦能令文悲乎?”对曰︰“臣之所能令悲者,先贵而后贱,昔《笙赋》注作“故”。富而今贫,摈压穷巷,不交四邻;不若身材高妙,怀质抱真,逢谗罹𧩂,怨结而不得信;不若交欢而结爱,无怨《别赋》注作“故”。而生离,远谢玄晖《和王主簿怨情诗》注作“一”。赴绝国,无相见期;不若幼无父母,壮无妻儿,《恨赋》注作“子”。出以野泽为邻,入用堀穴为家,困于朝夕,无所假贷。若此人者,但闻飞乌李陵《答苏武书》注作“鸟”。之号,秋风鸣《答苏武书》注作“萧”。条,则伤心矣。臣一为之援《别赋》注作“挥”。琴而太息,未有不凄恻而涕泣《别赋》注作“凄怆而流涕”。者也。今若足下,居则广厦高堂,连闼洞陆士衡《日出东南隅行》注作“邃”,《说苑‧书说篇》亦作“邃”。房,下罗帷,刘休玄《拟古诗》注作“帐”。来清风;倡优在前,谄谀侍侧,扬激楚舞,郑妾流声以娱耳,色以淫目;水戏《西京赋》注、《七命》注作“嬉”。则舫龙舟,建羽旗,鼓吹《蜀志》注作“钩”,依沈约《宋书‧乐志一》改。乎不测之渊;野游则登平原,驰广囿,强弩下高鸟,勇士格猛兽;置酒娱乐,沈醉忘归。方此之时,视天地曾不若一指,虽有善鼓琴,未能动足下也。”孟尝君曰︰“固然。”雍门周曰︰“然臣窃为足下有所常悲。夫角帝而困秦者君也,连五国而伐楚者又君也。天下未尝无事,不从即衡;从成则楚王,衡成则秦帝。夫以秦、楚之强,而报弱辥,譬《蜀志》注无“譬”字,依《魏都赋》注加。《说苑》作“譬之”。犹磨萧斧而《魏都赋》注作“𥗂萧斧以”。伐朝菌也,有识之士莫不为足下寒心酸鼻。《蜀志》注无“酸鼻”二字,依王重宝《褚渊碑文》注加。《说苑》作“酸鼻者”。天道不常盛,寒暑更进退,千秋万岁之后,宗庙必不血食;高台既以倾,曲池又已平,坟墓生荆棘,狐兔《蜀志》注作“狸”,依《恨赋》注、张孟阳《七哀诗》注、任彦昇《为卞彬谢修卞忠贞墓启》注改。穴其中,游儿《七哀诗》注、《谢修卞忠贞墓启》注作“樵儿”。《豪士赋序》注作“游童”。牧竖,踯躅其足而歌其上,行人见之凄怆,此六字依《七哀诗》注加。曰︰‘孟尝君之尊贵,亦犹若是乎?’”《七哀诗》注作“如何成此乎”。于是孟尝君喟然太息,涕泪承睫而未下。雍门周引琴而鼓之,徐动宫征,叩《豪士赋序》注作“挥”,《说苑》作“微挥”。角羽,初“初”字依《豪士赋序》注加。《说苑》作“切”,亦“初”之误。《说苑》异文尚多,以非本文,不具载。终而成曲,孟尝君遂㱆欷而就之曰︰“先生鼓琴,令文立若亡国之人也。”《三国志‧蜀‧郤正传》注。

宣帝元康、神爵之闲,丞相奏能鼓雅琴者渤海赵定、梁国龙德。召见温室,拜为侍郎。《北堂书钞》七十一,《御览》二百四十八。

黄门工鼓琴者有任真卿、虞长倩,能传其度数,妙曲遗声。《文选》司马绍统《赠山涛诗》注。

成少伯工吹竽,见安昌矦、张子夏鼓琴,谓曰︰“音不通千曲以上,不足以为知音。”《御览》五百八十一。

赐进士出身二品衔广东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驿传事务黄冈王毓藻校刊

《全后汉文》卷十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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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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